現在很多都變成正職遇缺不補,改採用契約工的方式(3 or 6 or 9個月簽一次約)中壢工業區附近的 國瑞 福特六和 YAMAHA 都是這樣契約工只能看著正職的福利,讓你看的到吃不到,會跟你說好好做,有可能會升你當正職YAMAHA我退伍有去做過,跟我說很久沒有升幫員工升正職了不過你好好做30歲以前"有可能"會升統一 在樹林柑園那邊的工廠也做過,也是一樣正職遇缺不補工廠員工那麼多個,正職的不到40個= = 連領班也是契約工勒3餐工廠不提供,給你30分鐘去外面的小吃店解決,如果小吃店都休息只能選工廠旁邊自家的7-11來消費
sky112180 wrote:小弟最近一直在找尋更...(恕刪) 我有朋友也是做這工作工作內容就是TOYOTA汽車組裝底薪是27000沒錯,每三個月發一次半個月獎金加班有加班費,年終不到一個月41000以上是含加班跟獎金才達得到重點是很操除了休息時間幾乎沒停過,每天有規定必須約完成的數量朋友說每天工作8小時,必須完成184台車(個人負責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