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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很贊成檢舉達人(爪扒子?)

你不做違規的事就不會被檢舉

不管有沒有獎金,被檢舉就是你應該

支持大家瘋狂檢舉,瘋狂賺這種檢舉財,檢舉到你爸你媽都要替你陳情你就成功了

更希望開放抓
違反交通規則的........

這樣
大家荷包賺滿滿
政府稅收抽滿滿

怒濤爆裂 wrote:
竟然嫌人家獎金領太多...(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讚啦!!!全力支持^^

再丟呀!長到那麼大了!

還不知道原來是不可以亂丟垃圾的唷~~~四好

28813110 wrote:
讚啦!!!全力支持^...(恕刪)



盡量罰吧

抽菸的各位 你不亂丟永遠都不會罰到你

怒濤爆裂 wrote:
如果是丟一隻拍21張...(恕刪)


現在是環保局人力不足,審件進度超級慢,所以才會有這類爭議!!

丟都丟了,沒被加倍罰就該偷笑了,這年頭,好像找媒體跟議員就沒錯一般.....
chiang:加減點一下(廣告)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嘿呀,不違規就不怕人家拍呀,
學人家搞公審鬥爭,學人家搞人民對立,
兒子在家可以跟拍老爸,浸水樓台!

公務人員爽爽的吹冷氣就好,全民不是當抓耙仔,就去考公務人員。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lleweraf wrote:
法家思想嚴刑重法
商鞅也是這樣變法的

很多人覺得不錯的新加坡也是這樣做
喵~~ 滑鼠不能當飯吃,但可以混飯吃
個人也支持翻倍罰,罰到他家破產,並且提交檢舉資料到審核這段時間和發放獎金縮短到一天,這樣路上可以看不到菸蒂了
怒濤爆裂 wrote:
竟然嫌人家獎金領太多...(恕刪)



如果你是在講今天新聞所報的

同一天同一人連續舉報三次

不覺得誇張了點嗎???

我是不反對這類所謂的檢舉達人啦

但有些所謂的達人 真的讓人覺得"髒"了點

我是新一代的句點王

怒濤爆裂 wrote:
竟然嫌人家獎金領太多...(恕刪)


建議下次要連同菸蒂一起當證據,拍照者要把菸蒂撿起來當證據。相片可以造假,菸蒂的DNA想賴都賴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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