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de671 wrote:只是個網路版的小屁孩...(恕刪) 他要我七天內發文道歉我這七天就天天發文蓋大樓反正beeclass那麼多人在用小弟雖不自命清高但是該對抗的就會對抗到底我不是為這些米而來的我只是個台灣人
smallyellow wrote:我是覺得不用賭一口氣...(恕刪) 大哥 中興在台中北大 在台北話說 法律系是在北大中興幾乎都是農學院跟理工北大 中興 分家很久了告到底囉 我啥都不怕就怕人家嗆我了是他很認真的說要告我的我PO文我們台北某有名機車老闆 不知道關他啥事然後就要告我了
Hyde671 wrote:我只能說他該不會是靠...(恕刪) 告人賺錢 那也要告的成啊法律的精神 往往先把利益歸於被告沒有充分積極證據 往往很難成案定罪怪不得說現在律師不好當 原來要靠狂告人應該去幫林司機辯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