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pdswat wrote:
同學如果日後有類似糾紛,還是請學校或是家長出面,要不然就使用存證信函,盡量用法律途徑來走,會比較站得住腳,對同學也比較有保障。
lapdswat這句話算是官方的SOP(標準作業流程)
這樣的處理方式應該算是對當事學生最有利的
但是對其他不知道事情的學弟妹呢?
為了防止他們誤觸陷阱,各大學的BBS上都有"租屋板"
供學生們發表租屋的心得
而各大學租屋板也幾乎都有置底的"不建議房東資料"
而這也是此次事件的導火線
往生的同學在東華大學相當的熱心
也就在BBS上提供了數年來同學們對於此房東的"資訊"
也就引來了後續的事件
在網路上看到的資料往生的同學並未提及學校在此官司上的協助
所以也無法得知是未向學校求援或是學校冷處理
我想在數十位同學PO板說明
此房東有拖欠保證金長達3個月及超額收取保證金的事蹟後
都未有學校介入處理來比較
小第學校在校外租屋的協助上算是提供了相當多的幫助
雖然有相當多事本校也是"冷處理"
PS:小第學校就是今天"校園討債"那間
聽說債權官司是本校老師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