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工作滿七天才有薪資領?

FreeHand ZERO wrote:
某間化粧保養品代理商...(恕刪)


如果你不打算做滿七天那就不要去浪費互相的時間啊
當然可以去要他要啊
這是於法有據
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
第七十八條(罰則(四))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萬元下罰金。

其實勞基法沒幾條
看一看花不了一小時
看完後就知道有些公司真的很亂來
但還是有很多勞工放任這些公司胡作非為
好多鮮明的藍
我朋友老婆是外籍新娘
去面試燒肉飯
面試的人說
工作七天才可以領工資
工作不到七天 中途離職
是不發工資的

有夠爛的
後來就沒去了
這是不合法的吧
有良心的公司(通常大企業是比較不敢亂搞)即使你只做一天也會幫你在"報到當天"就加入勞健保的,之前我也做過小公司那種,也是說滿七天才有薪水,也就是過該公司所謂的七天試用期才有加勞健保,更沒良心的是,你如果不去查、沒注意,一直沒加保的公司大有人在…也有更惡劣的公司,說試用期是1個星期或1個月,期限快過時再用各種「不適任」的理由叫你回家,這段時間上的班只用時薪或是不給薪的都有,然後它只要一直用試用期的理由用著免費的人力的公司…太多了啦!所以我後來還是覺得直接找上市櫃的公司比較保險…雖然一樣賣肝但是這是勞工的基本權利,至於其它的…就不用想太多啦!
有確實的到公司報到~

就算只有上班一小時~

都是有薪資可以領的唷~

不過當然要扣除勞保自付額部分~

而就算只有上一天班~

公司也一定要加勞保跟勞退的唷~

FreeHand ZERO wrote:
不知道國外會不會也這樣枉顧勞工權益...(恕刪)


我叔叔在澳洲開工廠,找員工必須非常謹慎。

因為一旦找進來後,就算他擺爛要他走路,也得給他找工假(好像是一星期或是兩星期),
這段時間還必須付薪水....不給的話萬一被投訴,被罰的金額絕對高於付給員工的薪水。

chiujung wrote:
被罰的金額絕對高於付給員工的薪水。...(恕刪)

我知道國外政府對企業好像罰金都很重,每次看台灣健保或勞保那些少少的罰金...對企業根本不痛不癢...
員工沒按規定加健保,健保局第一次好像也只採用口述或公文提醒吧...(印象是這樣)
要是一次給他罰個四五十萬,我看業主敢不敢這樣亂搞
作一天工,就有一天的薪水.

至於勞健保,到職當日就必須加保,

加保沒有想像的複雜,線上加退保不用幾分鐘就完成.

狗頭123 wrote:
作一天工,就有一天的薪水.

至於勞健保,到職當日就必須加保,

加保沒有想像的複雜,線上加退保不用幾分鐘就完成....(恕刪)


早年 根本沒有網路 年代 人事小姐就是要常跑 公園路 健保大樓

jackual0612 wrote:
只是假如你是老闆 還會用一個 告過你的員工嗎? 而且這員工不覺得跟老闆面對面很尷尬嗎...(恕刪)


告了又怎樣
會有案底嗎???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