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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以演藝圈事件質疑司法公正~

smartelmer wrote:
最近看到大家以ma案...(恕刪)

記得那個檢察官以前有陣子也常上媒體當來賓也算是半個媒體人,不排除有被媒體大哥關說。
smartelmer wrote:
最近看到大家以ma案...(恕刪)

超不公正的
已經和解了
和解的案子當然都是輕判囉
這不是一種常識嗎?

以受害者而言
只要他受傷後沒有什麼後遺症
當然是以能拿到補償金額最有利
沒拿到和解金
加害者關到死 對他也沒多大的好處
hello
看標題就知道板主沒有上過法院
上過的人都知道
台灣人的法院跟廟沒有兩樣
一群不食人間煙火又悖離現實社會的(神)
往往會只會製造出更多違反司法公正的事

smartelmer wrote:
最近看到大家以ma案...(恕刪)


最近素人系列好像有看到"元藝能人容疑者"...

隨便的藍 wrote:
刑事傷害帶民事求償就...(恕刪)


打民事正常會計算損失(收入/支出)+精神慰撫金,前者是算得出來的,後者以台灣來說一般不容易判的太高。

人家律師也不是笨蛋,肯定是算過認為OK才同意這個價的。
smartelmer wrote:
最近看到大家以ma案...(恕刪)


怎麼會質疑??
向來不都是這樣 重重拿起 輕輕放下嗎??

還有鬼島真的不是叫假的........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smartelmer wrote:
最近看到大家以ma案...(恕刪)


如果打人的不是名人
這樣的案子和解金額連100萬都拿不到

ken719 wrote:
說不定到時在對岸 大...(恕刪)


到對岸也許更棒 ~

如果再發生這種事,以對岸的法律........
司法沒有不公正,因為還沒到判決,主要是雙方關係人的問題

其實這肥皂劇再上演沒幾天明眼人就可以看出裡面有人在搓湯圓
而且推手很可能就是MA方的律師
但也可以很明顯看出,司機一開始就擺明要錢

一開始賠償談不攏,沒意外是司機後面有人指點,喊價太高
MA方也因此不同意,當時司機家屬還說MA沒誠意堅持提告

之後一直拖時間,拖到MA沒有退路
只好同意300萬

以行情價來看,根本不可能有300萬
高雄地區酒駕撞死人,行情價也就140~180萬
這擺明了要敲MA這公眾人物,又剛好MA怕被關
搓湯圓到最後,就是MA方緩刑,司機被打一頓大賺300萬

MA方打人不對,但司機獅子大開口也有問題
當初還說要堅持提告,到最後勒,真是不良示範~~~

一開始還會同情輩打的司機,但現在勒~~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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