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6436 wrote:詐騙集團只請人去ATM前不會請人去警察局...(恕刪) 你錯了! 詐騙集團曾經拐騙被害人到警局前,然後在門口攔住被害人到其它地方詐騙!只有比較大的分局門口才有警員站崗,一般分駐所門口外是沒在管制的
vane-ecopower wrote:八成是有過失了保重....(恕刪) 反正又不是什大事情了好在不是賣光碟...無法撤銷告訴..........這案子應該行情價....10~20萬元就可以和解了 不然就判刑留下前科而已啦!!
可以告知結果嗎? gerogexpg wrote : 最近接到保智大隊的電話說我在GOGOBOX上所提供的網路空間,有人上傳了侵權的影片,出版商已完成蒐證對該空間的提供者進行提告我想問一下,我只是空間的提供者,沒有上傳非法影片且沒有任何的圖利行為另外該影片並無任何的下載記錄,請問這樣廠商是否能夠向我求償呢?還是挺無言的,別人拉的屎還要我去擦屁股..........(恕刪)
前兩天的中天電視法庭也有類似的案子對方只不過是PO上了超連接的網址就被某什麼協會告了另外扯的是...對方律師要求捐錢給該協會以談和解...當事人付了5萬後由律師開立合解金5萬收據~~~還是一樣沒合解因為 協會說~~~那只是對方的捐贈堅持不撤告.....最後一樣被判刑你們說~~~扯不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