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早上上班,原本早上是沒有行程的,騎到半路上,我們家業務打來說要跟另一家公司配合要去客戶那邊,說已經約了九點整在公司樓下,看看時間:差五分就九點了,我人離公司大概還要至少十分鐘的車程。結果我就開始繞小路,在一個小路與主要幹道的號誌路口紅登右轉,右轉後騎不到十秒,我旁邊飄過一位警察,他揮手示意要我靠邊。
我乖乖靠邊了,不過那位警察看起來就是頗有殺氣的樣子,雖然個頭很小。
他問我:知不知道違規了?
我點點頭。
他看了我的証件之後,訓了我一頓,就還我證件,要我小心一點。
其實並不是每一個警察都那麼惡質,他們也是很辛苦的,基層員警一般來說心腸好一點的,不會沒事找小老百姓麻煩。雖然在台北市機車沒啥路權可言,大家騎車還是要小心一點呀!安全第一!!
資深的警察和未來的警察都知道如何便宜行事?
當"情理法"的"法"是擺在最後面的時候,實在很難想像下面這種事會發生在台灣。
蘋果日報- 要聞港聞- 20061117 - 警隊前一哥撞車舊下屬公事公辦李君夏 ...
前警務處長車禍,依法酒測;現任處長被開違規罰單。
http://goo.gl/b3MUUb 支持環保 減少用紙 發票要刷 手機條碼
內文搜尋
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