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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七天鑑賞期之運費等問題?

majumi wrote:
開門做生意,做的是"...(恕刪)


我並沒有在玩文字遊戲,這是在了解消保法.
至於計較對方有沒有公告退貨的運費該誰付? 這是在討論如果賣家自行公告此交易契約是否有效?而不是您所說的計較‧轉帳費問題,我也有提到我付,您可能沒仔細看,開文會這麼問,是想問知道法中是否有規定.

如果您是賣方,扣除上述已解釋轉帳費問題,就認為對方是奧客,我想也不會是個好賣家,以為摸摸鼻子就可以解決問題嗎,這種事是很常見的,運費等問題,此消費者並沒有佔你什麼便宜,凹你什麼東西,也沒有抓漏洞,都是明文規定,您想當老闆 查的到也應該了解並遵守,消費者也查的到,行使他的權益.

至於感覺您很重視的「服務」,賣家不是該提供良好的銷貨 換貨 退貨服務嗎,有個良好的平台,清楚的規範,明文規定,保障雙方,互相的遵守,整體消費「服務」將會雙贏.

沒有人想逼死誰,商人或賣家,在網路銷售商品時,相關的銷貨成本 將算在售價裡面,所以常看到網路上賣的東西未必比實體店面便宜,網購跟電視購物一樣,那麼多客人 鑑賞期後退貨,電視購物也是負擔了宅配來回的費用跟相關行銷費用,電視購物被逼死了嗎? 沒有,因為她們真正提供了您所提到的服務,消費者覺得有保障,生意好且還多了好幾台在競爭. 總之 賺錢真的不簡單.......

ws910156 wrote:
此消費者並沒有佔你什麼便宜,凹你什麼東西,

ws910156 wrote:
整體消費「服務」將會雙贏.

ws910156 wrote:
相關的銷貨成本 將算在售價裡面,所以常看到網路上賣的東西未必比實體店面便宜,

ws910156 wrote:
電視購物被逼死了嗎? 沒有,因為她們真正提供了您所提到的服務,消費者覺得有保障,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ws910156 wrote:
沒有人想逼死誰,商人或賣家,在網路銷售商品時,相關的銷貨成本 將算在售價裡面,所以常看到網路上賣的東西未必比實體店面便宜,網購跟電視購物一樣,那麼多客人 鑑賞期後退貨,電視購物也是負擔了宅配來回的費用跟相關行銷費用,電視購物被逼死了嗎? 沒有,因為她們真正提供了您所提到的服務,消費者覺得有保障,生意好且還多了好幾台在競爭. 總之 賺錢真的不簡單..........(恕刪)

你今天如果開公司在網路上賣東西
我是你的敵對公司
我可否利用1000個人頭
去跟你公司買東西
買一買七天內全要求你退
還要你付幾萬塊運費

假如是沒賺錢的兒子去訂
結果老爸收到商品說不要
那拿來退貨
也要商家買單付運費嗎?

消保法的這項規定根本就很爛
考慮不周全
完全沒去考量是否影響市場交易的善良風俗
造成交易市場的成本
客戶反悔不想買
除非有瑕疵
否則本來就應該買方自己付退換貨運費
且你在買東西前就應該盡量的去考慮清楚是否必要購入
是否需要做這個消費
這才能讓消費者用心去考量自身消費條件
且防堵不肖商業競爭
大家才能去營造一個良好的購物環境

當然像你說的
這本來就該考量在銷售成本
是沒錯
但最後是誰買單
市場價格的競爭很激烈
出來賣東西也不可能去虧自己的本(又不是家財萬貫在做公德)
最後還是回到消費者身上

做生意考量點很多
不要看有些東西賣一個賺一個
那些付加的營業成本
還有可能剩的庫存
以及你取得發現有瑕疵自己處理的成本都得算進去
對手削價競爭也都會讓人很頭疼
不然大家做生意都那麼好賺
誰還那麼笨去上班

~不要看電視購物包退還付運費
他們糾紛也是多到可以~




ws910156 wrote:
我並沒有在玩文字遊戲...(恕刪)

我想大家說再多
還不如您自己去開間網購商店來試試就知道了
當你遇到一堆莫明奇妙的退貨時
你就會心有感觸了

我愛炸海苔 wrote:
你今天如果開公司在網...(恕刪)


如果想用1000各人頭,也需要一筆費用吧.相信大部份的消費者於網路購物買東西,是因為有需要才會想訂購,可是網路上不能試用、接觸實體 相對容易有糾紛;像是在網路上以賣MIT衣服起家的網站買衣服,網站標示不明,買回家才發現不是MIT,又或者尺寸不合,不適合,所以 才需要法令來制訂,來防堵不肖商人‧至於法令,有保護消費者,當然也有保護賣方的‧像雅虎拍,就有買賣雙方的評價.

誰買單? 羊毛出在羊身上,當然是消費者買單,所以網路上 也充斥著沒有良好售後服務的商品,消費者想貪便宜,自然要承擔風險.

相對,為什麼那麼多人 當老闆或網拍,好處跟缺點 也就不用多談,不過上班或做網拍各有各的心酸辛苦的地方.


erotica58812 wrote:
我想大家說再多還不如...(恕刪)


大家只是立場不同,做生意有作生意的苦.
ws910156 wrote:
如果想用1000各人頭,也需要一筆費用吧...(恕刪)

有些東西199或299
費用不用太多


ws910156 wrote:
是因為有需要才會想訂購,可是網路上不能試用、接觸實體 相對容易有糾紛;像是在網路上以賣MIT衣服起家的網站買衣服,網站標示不明,買回家才發現不是MIT,又或者尺寸不合,不適合,所以 才需要法令來制訂,來防堵不肖商人‧

很簡單
買東西先問清楚
盡量用可以留下記錄的留言板

而你講的問題
尺寸不合
如果你可以提出是賣家造成的(賣家給的尺寸有問題或賣家給錯尺寸)
我覺得賣家該付運費
或你們可以做其他協議
搞不好你能穿
只是大了點
賣家可以給你折扣
你留著穿
但如果是你自己搞錯尺寸或不問清楚
那你是不是覺得自己也該負點責任?
對吧!我沒偏坦誰

其他質料的問題
你可以從價格跟賣家過去評價去判斷
東西好壞價格一定有差
不要太貪便宜

對於不肖商人
你應該是舉證他不肖的地方

如果你是做生意的
你會比消費者更討厭不肖商人
因為不肖商人不只造成他自己商譽受損
也一定會牽連到跟他賣差不多類型商品的其他賣家
消費者頂多幾千塊或幾百塊賠一賠不歡而散
但被牽連到的賣家搞不好東西賣不出去倒閉或負債

所以買東西不管是不是在網路買
一定要有點基本認識跟經驗
網路不會是最多人受騙的地方
跟商家買一買出糾紛的也非常非常多
因為見面交易帶有三分情
很多人還不好意思回去退貨
所以我前面講
消費者買東西前是否有認真去想過所有的問題~
自己搞錯尺寸或不問清楚;我想 買東西不問的人不多吧,不同的衣服 材質 版型 習慣等太多因素,不親自試穿,能不能接受很難講,您的認知跟消費者的認知並不會一樣,消費者也只是想買件適合 喜歡的衣服,他根據賣方提供的資訊,選擇適合的,結果落空.

做生意的更討厭不肖商人,沒錯,所以這方面也會有相關法律可以使用並求償,雖然法律並不完美,但是可以去修改,山不轉 路轉就好.

比起跟消費者交易,跟商人交易 才是更難的,東西自己賣到過期或者自己因素導致商品不良,依然退給你,才不管什麼法的...
ws910156 wrote:
至於法令,有保護消費者,當然也有保護賣方的‧像雅虎拍,就有買賣雙方的評價.


消保法只是一個消極的法規條款,
現在的消費型態、消費方式、消費通路日益多元化,消保法沒辦法全部都涵蓋得很周全 ----
--- 如果真有不肖商人想玩的話。

我認為積極的方法,是,消費者學聰明點兒,
做個聰明的消費者、多用點兒智慧去判斷才是積極的方法。
買東西一味地認定:反正可以無條件退貨,所以先叫進來,
來了看不爽,就退貨,不給退,就端出消保法! ---- 這種購物法,真的就聰明了嗎?

電視購物是個消費資訊非常混亂的平台,它的資訊未必都是正確的,
你這麼愛消保法,何不登入相關網站,看看電視購物違規被罰的案例有多少?
電視購物祭出"無條件退貨"的鑑賞期,這不叫做"保障",
在我認為是障眼法,它不過是用來包裹誇大不實的糖衣而已,
消費者自己不能分辨畫虎蘭的話術,僅憑"消保法說可以無條件退貨"當令牌,
誰玩誰,還不知道呢!

雅虎網拍的評價,如果能全盡信,大便都能吃!
而且,評價不在【法令】保護的範圍內。
雅虎的評價,並不能保護誰


開版大大若執意認為自己是對的,那就是對的,
消費者最大嘛~ 花錢的是大爺嘛~ 顧客永遠是對的嘛~
但願開版大大在01多看看開箱文、多看看別人如何做功課,
學習如何有智慧的花錢、如何有智慧的消費、如何花錢花得有尊嚴又可贏得真誠的笑容,
比一天到晚死抱消保法正面多了。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majumi wrote:
開門做生意,做的是"...(恕刪)


在這社會上混,互相互相~~等哪天你當賣家就知道了
majumi wrote:
學聰明點兒...(恕刪)


如果覺得法律消極,涵蓋得不周全,或許您可以去修法!

我想消費者的目的不是在於學聰明,想怎麼買東西是消費者的自由;但是並不是可以無條件,看不爽就可以退貨的,相關法律有規定,法律 不是只保障消費者,您有法律可以保護你喔

電視購物的案例只是在講在鑑賞期上,他門做得到這方面,並不代表保障所有,當然您想認為是障眼法這是您的自由,消費者吃不吃這套,這又是他的自由,就如同 消費者需要您來覺得 什麼樣,才能叫聰明消費者嗎?

雅虎的資訊能不能信,我想也不是您可以決定的,也沒有人叫你相信 評價=法令,您想不想吃大便 那是您的事,您所說的聰明消費者,清楚什麼是參考‧

消費者想不想當最大,想不想大爺,也不是我所能決定的,但是您可以;至於學習聰明的花錢..消費...,誰不想呢?但;比起另外一位大大,我看不到 您真的想如此,是想讓消費者增加了智慧,還是在想大便能不能吃?

我對不對這重要嗎,怎麼樣才叫對的? 我沒有您聰明,會去爬文學習,所以才來問,但我問到的怎麼變成這樣? 教我買東西還是評價我,還是說 聰明的消費者才能買東西?

比起,積極的方法,是不是 積極您的服務呢,而不是期待消費者...


samuel1987 wrote:
在這社會上混,互相互...(恕刪)


很抱歉,我早已經是個賣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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