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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法律知識

今天第八天,他跟你提出異議的時候是第幾天?
假如在期間內,他就達到了先反應,後至消保會就符合程序。
請問是哪個品牌型號的吉他?

屬於熱門搶手有增值空間那類的琴嗎?
如果是的話,就是對方白目...不識貨或是來亂的

但如果是冷門琴,又難脫手的
一般來說,用過越多手,價值會越來越低的(如果沒整理過)
不太可能二手買3萬,到第三手還是賣3萬

我猜對方可能認為那把琴應該要降價脫手的吧?
難不成沒有"買貴退差價"就犯法了
那有退的道理呢?
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wrote : 今天第八天,他跟你提出異議的時候是第幾天?
假如在期間內,他就達到了先反應,後至消保會就符合程序。...(恕刪)

樓主又不是企業經營者,不適用消保法

fcukthefacebook wrote:
但如果是冷門琴,又難脫手的
一般來說,用過越多手,價值會越來越低的(如果沒整理過)
不太可能二手買3萬,到第三手還是賣3萬

...(恕刪)

古董就有可能越賣越貴呀!!

就算3C商品也有反常的時候呀....比如最近的硬碟

林肉酥 wrote:
當初我在一個樂器論壇...(恕刪)




你是哪一把琴呀ˇ..ˇ

如果在論壇上應該都會保留交易紀錄的留言版面吧~

別理他了 他只是單純想坑你而已

一把好琴不是的價錢在每個人心中都不一樣~

如果雙方都有某種程度的契合 怎麼能算是詐欺呢~


Angelman wrote:
我不是法律專家,所以是不是詐欺我不知道..
但如果這算詐欺的話,那我想只要買到貴的東西都能告他詐欺嗎..??
所以小弟我還是覺得這不算詐欺吧~
但是網路買東西有鑑賞期7天,所以請樓主算一下是不是鑑賞期已過了


不是透過網路買賣都屬於「消保法」所定義的特種買買。

如果網路只是一個撮合的平台,最終雙方還是面交,買家仍然有檢視商品的機會。但如果是屬於不面交(郵遞)的商品,才有可能稱為特種買賣。

屬不屬於有7天猶豫期的特種買賣,重點在於交易時得否檢視商品。

PS.
電吉他這種東西我想應該是面交吧!

林肉酥 wrote:
他問我幹嘛把問題刪掉 是不敢回嗎? 他說如果24:00 不給他答案 他就要給負評 並且要告我詐欺
我想請教大家的是
這樣告的成嗎??


我要告藍寶堅尼 法拉利 跟馬丁公司

他們車子也是一副引擎四顆輪子

可是賣得比TOYOTA貴十倍以上

台灣代理商更過分 我也要告死他們

十萬美金幾乎什麼車都可以在美國買到

可是台灣十萬美金能買到什麼車

五系列 E系列 A6系列

台北市十坪的鳥籠

居然比台中一層公寓還貴

別傻了 拍賣就是這樣子

有行無市 有市無行

沒有賣不出的商品 只有賣不掉的價錢

笨蛋沒有罪 但是不做功課就罪大惡極

沒有推不倒的女人,只有推不倒的價錢

fcukthefacebook wrote:
請問是哪個品牌型號的吉他?

屬於熱門搶手有增值空間那類的琴嗎?
如果是的話,就是對方白目...不識貨或是來亂的

但如果是冷門琴,又難脫手的
一般來說,用過越多手,價值會越來越低的(如果沒整理過)
不太可能二手買3萬,到第三手還是賣3萬

我猜對方可能認為那把琴應該要降價脫手的吧?


也是她要買的阿

她又沒有拿假的壞掉的去賣

還有 我回報你的名字了 名字帶有髒字的新朋友
沒有推不倒的女人,只有推不倒的價錢
拉霸王 wrote:
也是她要買的阿 她又...(恕刪)

不要鳥她啦

如果去年我三千買了一張鄧麗君的簽名照

今年賣一萬

那又怎樣?

物品本來就有跌有漲....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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