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9000 wrote:近二十年前有個朋友和運匠起衝突,運匠轉回車上拿了柺杖鎖把朋友敲的頭破血流...這件事讓我引以為鑑,告訴自己如果遇到類似事件,一定要在對方回車上取攻擊工具前撂倒對方...只是不該補上幾腳... 讓他打,要逃,不要還手,然後告到他喊爹叫娘.法律是你的好朋友
av8d2 wrote:你又從何得知司機有摸她奶?你在旁邊看到嗎??還是MAKIYO說怎樣你就都點頭?? ????莫非我表達有問題?我沒說我知道耶我只看到MA在打司機但是起因是什麼我不知道換個方式講好了如果是MA自己發酒瘋那不管對方是陳進興還是孔子都是MA的錯但如果是司機摸了人家一把(注意是如果)那相同的不管司機背景是良善還是狠毒都是司機的錯但是現在司機被打成重傷是大家都可以看得到的究竟是蓄意傷人或是防衛過當又或是酒後亂性打人我是沒有看到有什麼確實證據啦要討論的話也就大家看到的部分來討論就好去掉雙方背景身分問題就我的角度看到就是看到兩三個人打另一個人起因不明 結果對方重傷還是你有更深入的證據?不過對方已經趴下來補踹也是過了頭我也不知道MA或司機雙方各有什麼證據旁觀者的我們也不用太跟著記者起舞啦只是現在也有看到MA道歉但是都沒看到起因還真的蠻奇怪的平常都起碼有個按人家喇叭啊或是喵了人家一眼的
異鄉苦工 wrote:我只看到MA在打司機但是起因是什麼我不知道 你都不知道起因了你也沒在一旁看到事件經過你先看你的回應如果是司機摸MAKIYO奶======================若要假裝自己很公正看待社會新聞就不要來臆測什麼摸奶不摸奶=========================我還是要問你你看到司機摸MAKIYO奶了嗎?你沒有看到的話...你要不要更正你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