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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辭呈了,但還是走不掉


虎班喵喵 wrote:
再與你的老板談你的底...(恕刪)


同意

不過走的時候
清單要弄好
該畫押的都要畫押
記得影印一份

你都不做了
誰攔得住你
曠職3天~不就可以走了...
不然開始擺爛啊~主管不可能一直忍吧...
bmouse wrote:
去年12月就找好新東...(恕刪)


先把特休請完,或請長假,試試部門的工作運行機制(職務代理人),公司絕對不會因你缺席而停頓,世上沒有那麼重要員工,現況是你主管只會繼續凹你十年資深乖乖牌老鳥、威嚇你、吃定你(新人能接手7成才放人),工作替代性低,那新人能接手至少7成,也要一年半載吧...?!
你照勞基法辭呈,時間到交接清楚走人!
很多爛環境(公司不一定爛)
都是用人情壓力來留住想離職的員工的......
你直接找更高一層的人說
還要幫公司找下一位(替死鬼)?
瘋了阿~員工是有公司股東阿~
還要幫你把關~

bmouse wrote:
還說若不接受,就代表我不顧同事間的情誼(目前公司的年資有10年)..(恕刪)


景氣不好,收了,管你幾年,全砍
這招很多公司用過了
你是經理級的嗎?
找人是你的工作嗎?
如果你不領找人等級的薪水
何必去找人呢?

上面的人懶惰
責任在他
而非在你

躺在家裡不上班
有人可以押著你上班?

私人公司多少錢進口袋才是真!
bmouse wrote:
但目前的主管要求我自己找人交接, 且不接受內部員工
因為他覺得那些人能力不夠, 要我自己上網找人面試
找到人後還要確定能接7成後才能走
不是交接7成,而是新人能接手7成
還說若不接受,就代表我不顧同事間的情誼(目前公司的年資有10年)

找人,是公司的事吧

你只要提出辭呈,留下提出的時間證明,符合勞基法預告的規定即可!
bmouse wrote:
這就是這間公司的悲哀,流動率太高, 高層就想出這方法讓主管有機會刁難
勞基法也沒規定領離職單不能有人陪同, 法規不會規定到那麼細

流動率高,表示一定有哪裡出問題了嘛!

不然好好的工作誰不願意做?

要嘛福利差,要嘛工時長,再不然就是工作環境(氣氛)不好嘛!

同事情誼能吃嗎?如果可以,請提高薪水阿!很簡單,比新東家薪水高三成再說!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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