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班喵喵 wrote:
再與你的老板談你的底...(恕刪)
同意
不過走的時候
清單要弄好
該畫押的都要畫押
記得影印一份
你都不做了
誰攔得住你
bmouse wrote:
但目前的主管要求我自己找人交接, 且不接受內部員工
因為他覺得那些人能力不夠, 要我自己上網找人面試
找到人後還要確定能接7成後才能走
不是交接7成,而是新人能接手7成
還說若不接受,就代表我不顧同事間的情誼(目前公司的年資有10年)
bmouse wrote:
這就是這間公司的悲哀,流動率太高, 高層就想出這方法讓主管有機會刁難
勞基法也沒規定領離職單不能有人陪同, 法規不會規定到那麼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