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168 wrote:
以機率的角度...(恕刪)
本末倒置... 沒有違規何來事故!?
採取重罰+吊照+吃牢飯比較快...
love168 wrote:
車子走到這裡,車速如果不放慢,很可能平交道警鈴已經響起,但車子已經開到平交道上了,
如果柵欄已放下,那只好把柵欄撞開逃命。
那天是柵欄剛好卡在連結車,車頭與車身的頸部位置之間,車子如果硬撞,應該也是可以撞斷欄竿,但司機大概以為欄竿剛放下,火車不會那麼快來,就下車去把欄竿拉起.....
andy9999 wrote:
有人指出埔心平交道一...(恕刪)
love168 wrote:
幸福水泥平交道埔心車...(恕刪)
love168 wrote:
以機率的角度來說,車流量愈大,發生事故的次數也會愈多,平交道更是如此
因此,如經費不足,全國平交道應先設一個改建為地下道或陸橋的標準
例如一天經過平交道的車量,超過一千車次,則應改建地下道,或陸橋
否則,一天一千台車經過,一年365000車次,只要事故發生率,超過36萬五千分之一,那每年就可能來它一次,這還得了~~~~~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萬一再來一次,誰要負責!!!!!!!
每次發生事,都依法辦事,追究肇事者,抓肇事者很容易,然後呢????問題的根本卻沒解決,下次發生,再來一次追究肇事者,如此因循苟且下去,社會再三的付出生命財產的昂貴代價,對嗎?
況且這次是撞到埔心車站才停住,萬一車站有一堆人,或車站裡停了一台區間車...或剛好另一向也來一台火車,...靠,...那事情不是更大條嗎?
再說,鐵路局在那裡叫...說這次埔心太魯閣撞車事件,損失好幾億元
請問,好幾億元,不是可以拿來建好幾個地下道,好幾個陸橋了嗎?
把錢早早拿來建陸橋或地下道,不就沒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