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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警察執法過當嗎?

梅仁耀 wrote:
請問版大可以打探出原因嗎??因為版大說到副分局長也有去貴店吃飯,是否可以詢問到原因?所謂事出必有因,是從有少女被性侵之後才有這種情況嗎?還是在之前就有了???不過併排跟性侵好像扯不上關西......
分局長下的命令?那未免太重了~
建議版大就直接問吧~因為已經持續一年多~改低態的都低態了,如果真的沒有得罪任何人或是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卻是如此的下場,連原因也不知道,那就反擊吧!!
只是反擊之前先做好準備功課~


嗯,不好意思,我也怕我描述的情況不清,才一直不間斷的回覆,現在在這裡請教各位,也是在做事前的功課,畢竟被盯快一年了,也吃不消了。

唉,被釘了這麼久,一直忍一直忍,能不低調,能不配合嗎?

不管問了多少警官,全部都指向是分局長的命令,副分局長與基層員警是依法執勤。

至於談到性侵的問題,我只是有感於警察花了很多的人力在我家站崗,而我家是有在積極的配合。警方依舊絲毫不鬆懈,而忽略了台中市鬧區內更嚴重的交通問題,還有附近的治安狀況。請您想像,警察是派員從早到晚在我家站崗,吃飯時間會加強人力,而我家只是一間小吃店,就像是朋友們家中巷口的滷肉飯那種規模。而性侵的情況是在我家被盯後的幾個月後發生的,事發的地點已經有新裝巡邏箱了,這個我前幾天路過的時候才看到一個很新的巡邏箱在那。

所以我才想請教,這樣的情況,警方是不是有執法過當,合法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的去申訴?(跟他們局內反映陳情已經沒用了...)
我要成為海賊王 wrote:
或是請人去問問要包多少$$才能解決
$再賺就有了,就當作是規費吧
...(恕刪)



嗯..基本上我們盡量不要做違法的事情啦 :)

不過倒是讓我想起來了前一陣子新聞上有警察替人圍事,還有收保護費,白吃白喝的,我想我們家旁邊的警局,還不至於搞成這樣吧.

我要成為海賊王 wrote:
的確是執法過當
但條...(恕刪)


送花籃跟$$??如果對方收下的話~ 那版大可以去督察室檢舉了~
警察執勤或是上班或是身穿警察制服的情形下~不能收取市民餽贈的物品(不管是任何東西)
如果分局長真的是只要$$,那版大可以試試看這條路,如果版大要反擊就蒐證之後才向督察室檢舉,報料媒體(可以先跟媒體討論),或是版大要每個月繳規費?
請問一下分局長是一年前新到任嗎?是這個分局長到任之後才有這種情況還是之前分局長就有了?如果是到任之後才這樣,那時間點就很明顯了,版大可以向附近店家打聽一下是不是私底下有贈與分局長啥東西~?
是不是沒有去跟分局長拜碼頭?

我講一下我的例子,
十多年前雙親投資了一家保齡球館,
當時為了拿到牌照特地延了一年開張,
因為場地較廣,
所以又開設了一些設施,
可是並沒有完全申請,
那時又認為有執照,
可以不用去拜碼頭,
結果三天兩天都來特別關注一下,
最後一次荷槍實彈進來了十幾個,
當然中間發生了很多事,
我也曾被"請"到局裡直到清晨三點多才放我出來,
過程中有好幾次想去揭發這些事情,
但畢竟我們自己有錯在先,
又怕從此被點名作記號,
還是乖乖去拜碼頭,
不過……這項投資終究是以賠錢收場。

小心一點吧!
抓痛腳很容易的!
對他們來說!
快沒戰鬥力了....要趕快回去火星充電! 地球是非常危險滴~
梅仁耀 wrote:
送花籃跟$$??如果對方收下的話~ 那版大可以去督察室檢舉了~
警察執勤或是上班或是身穿警察制服的情形下~不能收取市民餽贈的物品(不管是任何東西)
如果分局長真的是只要$$,那版大可以試試看這條路,如果版大要反擊就蒐證之後才向督察室檢舉,報料媒體(可以先跟媒體討論),或是版大要每個月繳規費?
請問一下分局長是一年前新到任嗎?是這個分局長到任之後才有這種情況還是之前分局長就有了?如果是到任之後才這樣,那時間點就很明顯了,版大可以向附近店家打聽一下是不是私底下有贈與分局長啥東西~?


說真的,我們真的不敢想一定要什麼送禮或是金錢才可以解決辦法,也從來沒想過要這樣,因為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我們民眾還能依靠什麼..所以這個問題,除非對方有明示,否則我們不想去碰觸..咳..

我之前都不在家,所以不知道確切被開始站崗的時間點,但是我確定該名分局長是93年調來的,那一年,台中市所有的分局長都有調動。而如我前面所言,我家已經開店十幾年了,從我國中到我已經退伍繼續升學,確實是最近一年內,警方才開始嚴重的關切..

很多朋友以及客人也建議我們找媒體,但是我們也有很多顧慮,不到走投無路,是不會找媒體的。

照目前的局勢看來,除非我們不做了,警方才有可能罷手.. 那問題是如果我們不做生意了,那我們要做什麼?
原來"警力"用在這邊去了??

阿飆車族是不會抓嗎?

被人用刀指時警察去哪邊了

沒有其他事情做了嗎?

路邊停車並排是違規沒錯...

但是依照版大所說的取締方式是有點超過

唉~官啊......

怎麼聽到的都是對於警察不好的聲音

沒有一些好的拿出來褒獎一下嗎?

slyue wrote:
是不是沒有去跟分局長拜碼頭?

我講一下我的例子,
十多年前雙親投資了一家保齡球館,
當時為了拿到牌照特地延了一年開張,
因為場地較廣,
所以又開設了一些設施,
可是並沒有完全申請,
那時又認為有執照,
可以不用去拜碼頭,
結果三天兩天都來特別關注一下,
最後一次荷槍實彈進來了十幾個,
當然中間發生了很多事,
我也曾被"請"到局裡直到清晨三點多才放我出來,
過程中有好幾次想去揭發這些事情,
但畢竟我們自己有錯在先,
又怕從此被點名作記號,
還是乖乖去拜碼頭,
不過……這項投資終究是以賠錢收場。

小心一點吧!
抓痛腳很容易的!
對他們來說!
...(恕刪)


唉,這位朋友,您家的遭遇我很遺憾,因為我們家的情形並不會比您好。

我很納悶,我們家奉公守法,雖是小吃店,該繳的稅,配合的項目都完全沒有少,店內也不提供客人喝酒,甚至連電視報紙都沒有,只提供單純的吃飯環境。

我們有錯嗎?其實我們並沒有錯,錯的是並排的客人。警方表面上是針對車輛並排,實際上影響最大的是我們家的生意。各位可以想想警察趕人的情況是:一台車緩慢從慢車道上靠近,準備停靠買便當或是吃飯,一靠近,方向燈一打,車子尚未完全停止,警方立即吹哨趕人,比較敢的客人,不理會警方,會繼續找車位停車,不熟的客人,一看警方吹哨警告,馬上就加速駛離。我今天看到的情形是,有客人下車買東西,車上還另外有駕駛,但是車子並不是完全並排,車子停的較外側,警察吹哨,他不走,然後警察就走過來,一直要求車子馬上駛離,駕駛不從,認為自己並無違法,車子也沒熄火,連燈都沒有關,但是警察還要求駕駛下車,威脅要開單,最後駕駛只好開走,就在他開走的同時,剛剛下車包便當的客人已經買好便當準備要上車了,但是只好眼睜睜看著夥伴車子開走去繞一圈再回來,而且繞回來準備要上車的時候,警察又出來,準備要吹哨趕車的樣子..

我們有心配合改善,強力的跟客人宣導,除了店內跟客人講明之外,有客人的車一靠近,我們也馬上衝出去引導客人停車,但是警察就站在那,我們的人都還拿不及講話,他們只要一吹哨,就是要趕人,我們實在是來不及啊..

單純的小吃店,一定要送禮還是送錢才能擺平警方的關切嗎?
強烈建議你把這篇連結投信給胡自強市長信箱
相信他看了之後
多大的分局長
都必須給一個交代
坦白說
市長信箱在中部來說是很有名的
samuel0716 wrote:
唉,這位朋友,您家的...(恕刪)

以前我認為他們是人民的保母,
可是經過一些事後就不這麼認為了~
前面一位網友說的很好-有牌流氓,
對!沒錯!雖然我也認識了一些很~好的保母,
但也改不了我對他們的壞印象,
抵抗嗎?那會是一個最有效的方法嗎?
很難想像一個掛不住面子的人民保母,
會想出什麼奇怪招數……
快沒戰鬥力了....要趕快回去火星充電! 地球是非常危險滴~

samuel0716 wrote:


唉,這位朋友,您...(恕刪)


分局長只會欺負守法公民?
版大不反擊,生意開不下去,取締一直下去,結局是否會收店?
版大反擊,活下去的機率50%,媒體報導,分局長一定會被撤換.


tsangwu wrote:
強烈建議你把這篇連結...(恕刪)

如果版大願意試試看也可以,或是版大對官方已經散失信心?因為地方人士或是民代已經協助過,可是沒有用?官官相護??或是互相有利益??


當人民保母無法保護人民~那人民該如何求僻護?
媒體是最終手段.

本人強烈建議,此篇連續PO文可以保留下來,如果最後訴諸媒體,版大所提的問題以及如何配合以及如何尋求協助,這邊都很詳細,因為當人在心血來潮時候寫的文章是最詳細的,如果日後要再重複此事件,恐怕不會有如此詳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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