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仁耀 wrote:
請問版大可以打探出原因嗎??因為版大說到副分局長也有去貴店吃飯,是否可以詢問到原因?所謂事出必有因,是從有少女被性侵之後才有這種情況嗎?還是在之前就有了???不過併排跟性侵好像扯不上關西......
分局長下的命令?那未免太重了~
建議版大就直接問吧~因為已經持續一年多~改低態的都低態了,如果真的沒有得罪任何人或是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卻是如此的下場,連原因也不知道,那就反擊吧!!
只是反擊之前先做好準備功課~
嗯,不好意思,我也怕我描述的情況不清,才一直不間斷的回覆,現在在這裡請教各位,也是在做事前的功課,畢竟被盯快一年了,也吃不消了。
唉,被釘了這麼久,一直忍一直忍,能不低調,能不配合嗎?
不管問了多少警官,全部都指向是分局長的命令,副分局長與基層員警是依法執勤。
至於談到性侵的問題,我只是有感於警察花了很多的人力在我家站崗,而我家是有在積極的配合。警方依舊絲毫不鬆懈,而忽略了台中市鬧區內更嚴重的交通問題,還有附近的治安狀況。請您想像,警察是派員從早到晚在我家站崗,吃飯時間會加強人力,而我家只是一間小吃店,就像是朋友們家中巷口的滷肉飯那種規模。而性侵的情況是在我家被盯後的幾個月後發生的,事發的地點已經有新裝巡邏箱了,這個我前幾天路過的時候才看到一個很新的巡邏箱在那。
所以我才想請教,這樣的情況,警方是不是有執法過當,合法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的去申訴?(跟他們局內反映陳情已經沒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