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zie2010 wrote:上個月中公司本來已經...(恕刪) 變相的強迫放假可以向勞工局投訴看看在法定的角度上來說...自願離職是沒有資譴費的也沒有失業給付非自願才有一般願意以自願離職卻有錢拿的大多是雇主與員工有協商過的去年第一個放無薪假的公司也是如此通常是以比"非自願離職"的資遣費好一點的條件為交換
Iron_oxide wrote:變相的強迫放假可以向...(恕刪) 我知道自願沒有,但是無薪加補休..太誇張,生活困難,才會逼不得已不是真的想走,所以要走,也喜歡公司開非自願給我畢境,我也是逼不得已,生活困難才會走
Airwair9988 wrote:沒辦法 引述某位大大的名言600多萬的台灣人名認同無薪假這句話好像真的很對 照你的說法我也是不認同無薪假的一份子不過老實說...就算如你所願...該漲的房價還是會漲...無良的企業還是無良...用這麼粗糙的二分法頂多只能逞逞口舌之快...稍有社會常識的人應該都知道如果另一個結局成真恐怕也改變不了什麼事實的...政治活動只是一時的...而且早已塵埃落定了...別一廂情願的過度美化未能如願的寄託了...與其這麼消極挖苦別人不如厚積數年之功總還會有機會挑戰成功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