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制:99年4月前到職的員工,敘薪方式是每月發薪以30天記,不管那個月是上28,29,30,31天,就是領30天的錢,然後等到年底,再把少領的錢一次發放。
舉例來說:員工的月薪是21000,則日薪是 21000/30=700,以舊制來說,就是每個月都先領700x30=21000元,到了年底,會再多發一筆錢,因為不算潤年的話,一年中4,6,9,11月是30天,1,3,5,7,8,10,12是31天,2月是28天,則公司會再多發(7-2)*700=3500元
新制:99年4月前到職的員工,依照當月的月曆天數來發薪,也就是說 1,3,5,7,8,10,12月領21700,4,6,9,11月領21000,2月領19600
他只是把原本年底補發的薪資攤到每個月去,這樣,總年薪並沒有變,反而更早拿到錢,不是比較好嗎?
神父(神愛世人) wrote:
附註:以上都是夢話………
還說

Pusher wrote:
"似乎" 你個頭啦!
第二點寫得清清楚楚, 請看清楚再貼上網來, OK?
我說似乎是因為這是一月才實施 二月才領得到 這當中若是在有變動勒 兇屁呀
waynex5 wrote:
應該是去研究第2條吧...
這就是我的疑惑了
綸擬辟市 wrote:
他只是把原本年底補發的薪資攤到每個月去,這樣,總年薪並沒有變,反而更早拿到錢,不是比較好嗎?
不不不 現在大概的意思是說 以天計算
若以舊制來說二月不管28天29天都還是算月薪30天
但是新制卻是30天算30天 31天算31天
重點來了 28天和29天 也是算天數
此外 這張並沒說到是不是補在"底薪" 所謂的底薪是指可以換算成加班費
這樣加底薪才有意義不是嗎
如果他是另外撥一筆錢來補足18780那就不是加在底薪了
而且新制的錢算起來會比較少
因為有fu所以Fuck
歸洲海遼遼 wrote:
不不不 現在大概的意思是說 以天計算
若以舊制來說二月不管28天29天都還是算月薪30天
但是新制卻是30天算30天 31天算31天
重點來了 28天和29天 也是算天數
此外 這張並沒說到是不是補在"底薪" 所謂的底薪是指可以換算成加班費
這樣加底薪才有意義不是嗎
如果他是另外撥一筆錢來補足18780那就不是加在底薪了
而且新制的錢算起來會比較少
以一般正規公司來說,如果真的要以月曆日來計薪,
日薪都是以固定薪(底薪+伙食費)來看,
並不計非固定薪(例如獎金類的)的。
現在就只要看一月份的薪資到手後,
看底薪+伙食費有沒有比你們去年12月份的底薪+伙食費高,
基本上一定要比12月高,
否則,你們就可以準備去勞工局申訴了。
另如果以月曆日來計薪,2月份的薪資較低是正常的,
因為你其他有31天的月份領的錢都比以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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