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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當爸爸看強暴犯的感想


Redrum wrote:
我一個女的朋友當年被...(恕刪)


請節哀...

說真的,國外及國內都有資料及報告,有些畜生犯的罪,會一再的犯..那何必讓畜生出來,讓平民百姓擔心呢?


這東西要發生在高官或立委或法官..等等身上

刑法才會有動作

美國影集犯罪心裡有講過

有許多殺人累犯或是強暴犯

他是沒有辦法不去犯罪

腦中有聲音要他"必須"去犯那些罪行

他不去強暴人家不去殺人的話...他日子過不下去

他真的沒有辦法不去強暴人家..叫他不要再強暴人家跟叫他去死差不多

用這樣的觀點來看

放他在社會讓走來走去的人根本是共犯

問題是只要犯後在法官面強表現悔意.或是獄中表現良好

就可以再出來社會上走動

這真的是很糟糕阿.............

-----

一個人如果你知道他出獄以後百分之一百會再強暴其他婦女

而且絕對不可能不發生

那放他出來的人...必須要做出某程度的擔保吧

我現在還沒生小孩,但都會跟老婆說:如果妳遇到要對妳亂來的畜牲,在他毀了妳之前先毀了他,不用手下留情,男人不過就三個弱點:眼睛、喉結 & 蛋蛋。在這當下沒有害怕的空檔,最好是捏破他的蛋蛋再刺瞎他的眼睛。因為人是食髄之味的,這次妳不反擊,一定會再有下次~

小時候我老爸就說了:如果你遇到要跟一群人幹架的話,注意...挑最弱的那個給他死,就跟瘋子一樣死不放手,或許還有一絲機會可以逃,就算逃不了也拉一個墊背的


sobekmax wrote:
這東西要發生在高官或...(恕刪)



你真的想太多

前總統老婆被拼裝車撞到半身不遂 他有對交通法案努力過?

只是拿來做政治操作而已

胡志強老婆被撞成這樣 你知道肇事駕駛沒事嗎?

政治人物只會假仁假義 靠他們 等豬飛上天比較快
宜蘭小銘 wrote:
當小弟生了一個女兒後,對強暴犯有很大的感觸...一個畜生會
讓一個家庭及一個女孩的一生全部有毀壞掉...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總是判的很輕呢?放出來後都沒有配套方法

記得教您女兒

要是真的不幸遇到這事
想辦法把對方那邊斷根!!(假配合、事後、用剪刀、用嘴都好,千萬不要放過)

記得國中時期這些凌霸事件很多都是看受害者不敢怎樣
遇到那種抱著"一命抵一命的"都不敢碰
(廢話,誰沒事找樂子還要冒斷手斷腳甚至沒命的)

如果每個受害者都抱著這種準備(敢上我就讓你以後沒的玩)
誰還敢強暴?!一個男人也只有一根
相信這類案件會減少很多

宜蘭小銘 wrote:
以前看社會新聞時對強...(恕刪)

職場靠嘴砲 wrote:
要是我 我會帶根球棍

接下來 大家都知道了...

萬一
只是萬一

被誤判.或誣告(例:本是援交.事後不滿價格....告性侵)...
那不是被亂棒K到腦死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應該修法: 強暴犯強暴人權團體及其家人被抓到者只需輕判1~2年, 另外再公佈人權團體的姓名住址, 我想這些所謂人權團體就會停止悍衛他們的人權了...

宜蘭小銘 wrote:
以前看社會新聞時對強...(恕刪)


沒遇過的不會知道真正的痛~~~
遇到了~~~
那就是一翻兩瞪眼了~~~
強暴判的輕~~~
話說車禍也判的很輕呀~~~
我沒說什麼喔~~~
看官自行判斷~~~
真的是這樣的話?
你女的朋友還用得著自己輕生嗎?
當初早就被殺掉了吧 連關都不用關

飆車族每天上演四處殺人?搶劫後也殺人?偷竊後也殺人?
那還得了

看過不少復仇電影 看來還是自己執行死刑還比較痛快 只是代價很大
台灣也沒有怨屋本舖幫忙代理
鬼島的法律和人權的邏輯不是我們所能體會的
Redrum wrote:
如果
殺人沒罪又不用受罰
那我很樂意讓他們消失的一乾二淨
吾日三省吾身:高乎?富乎?帥乎?否,砍掉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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