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gan1130 wrote:
但如果反之呢...?
那就是發文的人有問題
selina663 wrote:
11/18日傍晚
你在你電腦的OO資料夾裡
刪除了150G的檔案….
我想,我們應該沒有中傷你吧!!
selina663 wrote:
OO 資料夾裏面
都是我個人的工具影片、照片、音樂和在其他間公司的案子
selina663 wrote:
關於刪除檔案的證據
他們要如何證明是我所刪除的
沒有錄影檔證明是我按下刪除鍵
離職當天我曾經離開座位去抽菸和外出去便利商店寄包裹
selina663 wrote:
我與公司有了爭執,而老板也寫了一封信羞辱我
selina663 wrote:
所以現在又要吵了是不是?為什麼會拖到很晚?我覺得妳心裡有很多怨氣,老是覺得我一直逼妳,那要不要算了?妳上班,愛來不來,活動現場,連對我也脾氣不好?妳在我公司寫的案子,我叫妳給還要看妳心情臉色,現在是怎樣?要不要搞清楚狀況啊? 我真的受夠妳的脾氣了!這麼委屈,要不要不要做了啊!所有人都沒有休息,但妳有啊!妳上班愛來不來,比我還大牌。我們這樣的小公司,可能真的沒有辦法接待妳這樣的人才。如果連我這麼好講話的人,妳都這樣,那妳可能真的要自己開公司比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