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剛剛想錯了您滿了一年,預告離職是20天不是10天您特休休完了嗎如果還沒可以加進去老闆惱羞成怒,叫您直接走路更好再加一個月資遣費( 若您在1月10號預告1月30號離職 )( 老闆不爽,叫您立刻走人 )( 這樣就不行,要給資遣費 )
建議你在未領年終前都不要放你要走的消息.即使是最好的同事.消息一放你年終一定會受影響.等領到年終後馬上提即可.雖然要提前預告但即使未滿預告日 再跟老闆講一下.公司不會損失啦 不論你有沒有預告.你的薪水早就會被扣了.所以年終一定要領到
熊 大 爺 wrote:純粹是同事間相處讓我覺得很痛苦 能請問是怎麼回事嗎??沒特別意思,只是建議你如果是因為同事個人因素比方做人太機車,擺老欺負比他菜的..等等那我建議你~能待就待。直到你真的找到更好的工作今天這間公司有GY人別家公司相對都會有如果是因為這個因素離職,那你每份工作應該都待不久...如果是因為公司福利差,工作讓你覺得沒半點成就感覺得這種並不是你要的,那就換吧如果單純因為與人相處...請試著找出原因不然到哪都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