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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菲傭獲賠超過台幣240萬,那在台灣的可憐菲傭呢??


tylersony wrote:
宣判前被告脫產 一條命幾千元,從此無解......(恕刪)

至少法院還你一個公道了

tylersony wrote:
宣判前被告脫產 一條命幾千元,從此無解...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 4 條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得
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前項犯罪被害補償金,由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支付
別人笑我忒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

愛台灣^^ wrote:
駐堪薩斯經文處長劉姍...(恕刪)

所以劉珊珊要虐傭
回台灣虐就對了
今天的T台新聞好扯
竟然寫80萬美金折合台幣240萬
真是一堆腦殘的人在做新聞

不可能只有8萬吧

這種少說要賠幾十萬的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其實我更好奇的是,這些錢是當事人自己掏出來賠還是???
回來先找組頭壓壓驚吃面線
3億就有了

沒錯為什麼要吞下去,為什麼要認罪
至於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愛台灣^^ wrote:
駐堪薩斯經文處長劉姍...(恕刪)


台灣很多店家,在白天把當外傭當成店小二在用,晚上還要照顧老人家
這也算是壓榨吧

企業壓榨上班族
店家壓榨外傭


愛台灣^^ wrote:
駐堪薩斯經文處長劉姍姍因在美國被控虐傭案,因苛扣薪水、長時工作造成菲傭心理或生理損害,因劉姍姍當庭認罪、放棄大陪審團的程序,並賠償菲傭八萬零四十四點六二美元,換取緩刑和遣返出境回台灣。

其實對台灣雇主而言,虐傭、苛扣薪水、長時工作根本就是家常便飯,只因這名菲傭是在重視美國這種重視人權的國家,就可獲得超過240萬台幣的賠償,那在台灣的菲傭呢??

其實不要說菲傭啦,台灣勞工應該也常發生這種逾時工作的狀況吧,可惜不是在美國,只能乖乖認命了~~
所以說只能算劉姍姍比較衰,要虐傭虐錯地方了~~...(恕刪)


在台灣的台籍勞工過得不見得比在台菲傭好....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愛台灣^^ wrote:
駐堪薩斯經文處長劉姍...(恕刪)


在台灣

菲傭的確很可憐,因為她們都是住在有錢人家的豪宅做家務事!?

泰勞比較不可憐,因為他們都住在工廠宿舍或外面租房子比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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