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欠錢跑路的,在台灣出國前,一定要剛好保n家高額旅遊意外險阿。再帶上亮晶晶的剛剛好勞力士金表,再剛好去對岸旅遊,然後剛好遇劫再剛好被嫌砍斷左掌,然後剛好在對岸報公安作筆錄。然後剛好回台灣向n家保險公司剛剛好求償。若是拒絕賠償,然後剛好向法院提起保險理賠之訴,纏訟個8年,每年又剛好累積5%法定利息。啥,怎有那麼『剛好』的事。賠償金額真剛好直逼大樂透頭獎。您信嗎?錢與人掌不可兼得阿。
tu88 wrote:大家對最近那個斷掌事...(恕刪) 我只知道,有中國經驗的人,應該很少人會戴ROLEX在中國晃.上次有一對義大利客戶來拜訪我,2人也是各戴一只K金款DAYTONA 116528,被我勸說之後,就馬上摘下,用手帕包起來,收到褲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