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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期待~酒駕加重刑責 三讀通過~了

還不夠...酒駕我覺得要判過失殺人才夠重
不管有沒有死人...
那家店老闆又跩又衝, 服務態度也爛, 更別說餐點實在不怎麼樣, 我們去那邊聚餐吧......
Joseph. wrote:
不滿意酒駕致死應判唯...(恕刪)

立委會害到自己
還是很多立委很鐵齒的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悟後起修 wrote:
經過長期的等待八號三...(恕刪)

新的規定致死七年以下

重傷五年以下





法官:因肇事者有悔意 而且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 因此判1年半

退庭~~~




這樣修法修的有用嗎????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Joseph. wrote:
不滿意酒駕致死應判唯...(恕刪)
同感~

以下是搞屁喔

新的規定致死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重傷6月以上五年以下


要修,也以上

悟後起修 wrote:
經過長期的等待八號三...(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上海這裡酒駕抓到就是關半年

聽計程車司機說效果超級棒

悠遊芭樂 wrote:
還不夠...酒駕我覺...(恕刪)


不滿意!! 都喝酒了 還開車...

應該不能指稱做過失而已
悠遊芭樂 wrote:
還不夠...酒駕我覺...(恕刪)


過失殺人頂多才五年
這分明是縱容
酒駕肇事應該是判預謀殺人或是蓄意殺人
應該判到無期且終身不得假釋以上徒刑才對


法令明文規定
酒後不得開車
大家都知道酒後不能開車
喝了酒還要開
出了事
不是預謀蓄意是什麼


看看我的頭像就知道
我一定是那種愛喝酒的酒鬼
可是我酒後絕不會開車
寧願醉臥路邊
因為我賠不起別人一條命

現在都在家跟朋友開視訊喝
邊喝邊聊天
愛怎樣喝就怎樣喝
喝完就睡
老婆也不會疑神疑鬼
頂多是被我盧小小而已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都喝酒了~明明知道不能開車還執意要開車,應該以蓄意謀殺來辦才對...
明知喝了酒還開車騎車應該算是蓄意謀殺,怎麼會用過失殺人呢? 非常不滿意這樣的修法結果
選了一堆爛立委. 氣x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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