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sub wrote:
公司更大時,議價能力可以更高,專利可以互補
richardlu789 wrote:
我認為是的,止虧不見得,但即使虧損也能縮小金額,淺見如下:
1.合併後成本降低(包含後勤人事,行銷預算,廠房成本...)
2.集中發展資源(研發人員,新一代廠房建置...)
3.不會削價競爭,甚至可以調整價格反制韓廠
4.因應景氣調整產能與庫存比較靈活
......(後面請專業的補充)
大家想到的都是成本,但面板出海口的需求創造呢??
某的意思是,比起成本導向的合併,面板廠是否該往下游整合的方向去拼.
(郭董吃奇美就是這個邏輯,只是目前看來還是消化不良)
說來好笑,Samsung,LG把有利潤的留下來自己做,把沒利潤的外發向台灣買.
台廠把產能放在把敵人做白工上.再怎麼cost down也是爽到敵人而已.
$$都被K國的小人給害掉了,還不加油一點...

加上...工研院這篇只想要靠日本的言論 http://www.itri.org.tw/chi/market/detail.asp?RootNodeId=00E&NodeId=00E&NewsID=577...

優勢早就被人家佔光光了啦....>"<
現在這個情勢看來,三屎都在用壟斷的賤招、想辦法鑽國際法律漏洞(當抓耙子)、K國匯率故意重貶、與歐美簽FTA...等等方式,來削弱競爭對手,暗箭一堆射向同個船上的自己人,還在分我們你們,要不要也分誰是藍的誰是綠的阿???

還有阿...那些說不要怪K國的人,請問他們跟歐美簽FTA、用匯率來重貶自己的貨幣(K國物品出口成本變低)的策略,不是在讓K國物品成本比他國低、比較有競爭力,不然是什麼啊?你們真的不是台灣人,去K國住好了,你們去拿太極旗啦~

同在一個船上的人們,不團結一點去抵抗外來的敵人,就等著被挨打的命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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