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papa wrote:
哪有那麼多時間我聽做...(恕刪)
重點就在晚上自由時間的"溼背秀"阿.....
只要跟導遊喬好,晚上你就會發現有一些團員消失了

小弟當時雖然很想去見識一下外國的風俗民情,但不敢...因為還沒成年

一堆長輩還硬要拖我去,

各縣市殯葬特區多半都是設立已久,少數是鄰近周邊正好有傳統商圈!才順勢發展商業住宅!
然後演變成住宅區移民要求殯葬老房客搬遷.........!!!很奇怪的現象
本國籍性工作者也還是公民!!!也需要被法律所保障工作權!!!
加上又不是只有單一性別限制!只是目前市場需求較偏向單一化而已
在各縣市未主動劃分特區前,業者是否有權主動申請就地臨時執業的資格或是申請到府服務的認可!
中央已認可授權由地方去設立,各地縣市政府故意延遲不規劃是否涉及瀆職罪嫌.......
是否有進行調查的必要!!!
法治的用意,前提在於規範人行為道德上的最低底線,既然性工作被條件式合法!
過度否決是否算是扛著高道德大旗,去從事違反道德底線的行為!!!
既然要講情理!那麼要法律幹甚麼!!!反之立場互換也是一樣的原則
雖然這是少數人被授權做出的決議,還被表決通過!!!!
拋開背後的黑幕不談,至少眼前它是該被保障的
除非再度審議被廢止,這檔事當初不就是設娼廢娼翻來覆去的瞎搞!!!!
回首看看昔日舊例與今日的新法相比較,也還是舊酒裝新瓶完全沒比較先進
只是表決的人換了一批.......那些競選旗幟上標榜的高學歷!
不代表行為與決策深思熟慮是比較謹慎!
充其量是比較會配合出試題者演戲的丑角!!!檯面上一片和諧!!!
偏偏這套就是在臺灣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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