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ual0612 wrote:
公務員!...(恕刪)
發帖內容指出"收費員的薪資除勞基法基本薪資近1萬8000元",
指的是公有停車格委外收費的經營模式(新竹縣竹北市路邊停車格即是),
這種的開單員非常有效率,
我還看過逆向騎機車開停車繳費單的!
這是委外經營者對其聘用者給新方式所造成的,
很像業務的"低底薪高抽成"的給薪方式,
所以,開單員想要高薪,就要拼命開單!
就我所知,為由民間執行的拖吊業務,司機的給薪方式好像也是類似!
公務員不是不能討論,但有必要這樣仇視公務員嗎?
公有收費停車場,如果是由公務員來開單,才沒效率!
因為沒有上述的抽成獎金,開1張或100張都領一樣薪水,
我就在公有停車場碰上,
停車半小時後才來開單,
離開前一個確認章是一個多小時以前蓋的!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