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幫男友問交通事故責任釐清問題


sarahzzzz wrote:
各位大大好,男友最近...(恕刪)


路權!

如果找不到證據法條證明路權在你男友那邊的話,難贏.
版大您好
如果是判定幹支道的話
基本上是無解的

您可以去看看那個路口 你們經過的地方是不是有"停"或"讓"字標誌 或是閃光紅燈
這個不是看誰撞誰 您覺得是對方撞您 或許對方也覺得是您的車撞到他
路權的劃分 也不是用 路 街 巷 來劃分
單純的就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
以上供您參考
行車記錄器
裝一裝吧

還有
路權使用,再加強...........

停車再行,安全第一

sarahzzzz wrote:
各位大大好,男友最近...(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arahzzzz wrote:
各位大大好,男友最近車子與人擦撞,他想問以下問題,因為他打字慢所以我幫他上來發問:


在Y字形交叉路口(指南路二段跟政大一街交叉口)看見右側無車,於是放慢速度跟對向大貨車交會於路中央,會車完畢後,我車起步前行,遭到Y字形右側計程車從後方擦撞到我的車右前方保險桿,我車保險桿外翻,對方的車左側車門則有擦撞痕跡,警方當時拍下現場事故照片,然後因為我這邊認為是對方擦撞過來,因此要求警方送交通鑑定時,需調閱路口
監視器影片一起交給交通大隊判決中心,但是今天判決結果出來,初步判定是我輸
(上面分析肇事原因:支線道車不讓幹道車先行、涉嫌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但是我去詢問,發現警員根本沒附上監視器影片,可是事發原因是對方來撞我車,請問各位


1.這樣真的是我的錯嗎?
2.現在警方有保留影片,只是沒有到交通大隊,該如何申請補上影片或申訴?
(恕刪)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心的牢籠 wrote:
路的大小順序應該是 路 大於 街 吧!

非也,翻遍任何規定沒有一條是這樣寫的,
路跟街誰比較大?端看線道數及路權而定,沒有規定街一定要讓路...

上google map看了一下,這個路口都是兩線道,除了中央有網狀黃線外,
並沒有標示幹支道的標誌,或倒三角形(前有幹道)的標線,
警察會這樣判,應該是依

"線道數相同、無幹支道分別的道路,左方車應該讓右方車先行"來判定,

然後樓主的車頭碰到對方的車側,依慣例判斷是對方車身先過,
樓主才用車頭撞上他,客觀判斷一定是判本車爭道;
因為車行方向相同的關係,保桿外翻跟內凹並無太大關係,
只是兩車碰撞的時間點、踩踏煞車先後的問題...

很遺憾,只能說樓主遇上駕駛道德不是太好的車主,
也或許他被那一部跟你會車的貨車遮住視線,
最後,防衛駕駛還是自保之道,不知道你會車後有沒有注意到對方,
如果有,自己也先放慢車速停看聽,或許能避險也不一定...


最後提一下,交通隊判定路口肇責八九不離十以下原則,僅供參考:

有交警依交警
無交警依號誌
無號誌依標線
無標線依幹支道
無幹支道依左右方


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horsyma wrote:
非也,翻遍任何規定沒...(恕刪)


有交警依交警(不論有無號誌路口)
無交警依號誌
無號誌依標線
(以下為行經無號誌路口路權順序)
無標線依幹支道
少線道車應讓多線道車先行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無幹支道依左右方

報歉 小小修正一下

sarahzzzz wrote:
各位大大好,男友最近...(恕刪)


開小黃的大部分都不是很守規則的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根據小弟判斷
該路口應該有閃光燈
計程車的來向是閃光黃燈
而你男朋友是閃光紅燈
依路權規定...閃光黃燈為幹道、閃光紅燈為支道
無論是計程車撞你男友或是你男友撞計程車
支道車都是主要肇事原因

小小一線三 wrote:
修正一下

阿sir是對的~
謝啦~
敵將,討ち取つたり!
我是車主附上側錄影片,各位可抒發己見,希望不要引起一番論戰
影片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