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諾愛珮姬,珮姬愛玻諾 wrote:怎麼可以驟下『只能說台灣的法院真的很黑暗』這個結論呢? 原因是因為當時被撞時當事人有跟我道歉說他有喝一點酒有點恍神才撞到我警察後來趕到他[又]跟警察說他有喝一點酒有點恍神才撞到我但到法院時這份[證據]卻[沒有] 他也突然翻供說沒喝酒 法官也採信他所以責任才較少才判金額比較少
對阿 妳舉例的狀況感覺很輕微我機車幾乎是全毀 修了三萬多原本我的傷是需要開刀 但是我沒開對了補習費用有辦法要求嗎!?我有個課 幾乎是中斷的我的傷勢算蠻嚴重 肉整個不見 膝蓋骨斷成五塊現在不能跑跳蹲跪..
joey31878 wrote:小弟目前正在準備碩士...(恕刪) 這種事情,如果你不想自認倒霉,就只能提告而且很多時候寄完存證信函就好談很多了只要你想得到的損失,基本上都可以求償啦,拿不拿得到是另一回事,先列一列再說在所有損失及支出之外想再拿什麼額外的賠償金的話,這部分就不可能太多啦除非有診斷書能證明這件事造成你精神恐懼容易受驚嚇有的沒的…
joey31878 wrote:對阿 妳舉例的狀況...(恕刪) 可 只要你全對任何因為車禍造成損失都可賠償 但是有但書的1.你要有收據 比如你到醫院作計程車 或是修車的錢 或是補習班的學費2.你要說服法官 你是因為腳傷而不能去補習 而不是因為你自己不想去還要能提出如果中斷課程便無法延續的証明 如果法官認定你腳傷不嚴重 不影響你上課那就是要不到半毛 因為你不是腦受傷而是腳受傷 這個課程如果在腳傷中斷 後面還能續上嗎??可請補習班開立證明 這樣
fdfdftr74 wrote:原因是因為當時被撞時...(恕刪) 對方一開始理虧而同意跟你和解而你也願意和解不是嗎自己也說傷勢二十多天就好了對方和你和解你還賺十多萬那多出來的十多萬你以為是保險公司傻瓜沒有核算過賠給你的嗎當然是用高理賠額度加上精神損失理賠給你可是你們家人偏偏要索30萬告上法庭法官當然就事論事該賠多少不是嗎姑且今天不討論對方有沒有喝酒的問題假設你今天和別人有交通事故對方受傷了你也願意和解但是對方獅子大開口時你會如何保護自己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