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覺得厲害的一點,就是那個警察射他的輪胎車子居然還可以跑這麼遠,個人感覺沒什麼執法不當的.....當然一定會有另一派的說法;不過簡單來說,他如果不跑,警察也不用開這麼多槍了,嫌犯也不會因此喪命,警察已經給他很多機會了雖然結果嫌犯好像沒有致命性的武器,我覺得警察還沒抓到他之前,必須合理懷疑他有殺傷性武器,所以有開槍的必要性Scintilla wrote:第一個開槍射輪胎的警察膽子還真不小,穿著襯衫就過去站在車子前面 我真的滿後知後覺的,我一直感覺得那個警察好像少一些東西,可是想不出來,聽大大這樣講,才想到少防彈衣.....
看了之後覺得警察好可憐以肉身檔車 連用槍時機都被罵不恰當一個正常的人 在警察攔下你時 應該不會有拒補的情形吧更不會連車輪被射破了 還跟警車飛車追逐看見路上車來人往在輪胎被射破的情形下 真替那無辜的路人擔心我倒覺得警察的動作太保守了能有更侵略性的動作 也可保障自身的安全及民眾的安全至於嫌犯 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吧!!
一開始是有人通報有人持槍且開贓車爭議的地方是嫌犯最後證明並沒有槍而且從頭到尾沒有攻擊警察的行為只有逃跑還有為什麼不用警車當路障攔車 或切到前方迫使他停呢警界素有論功行賞行為 萬一擊斃的是十大 有開槍的都有獎 執法者的心態是否可議看看杜棋峰的ptu一條人命耶
雖然不是很喜歡看這個血淋淋的影片設攔截點,似乎有點難度,如果都是一瞬間的事,設點,該設在哪?大家好萊塢電影看太多了。不過以車攔截,的確做得到,警察這一點真的沒做好。可是話說回來........台灣警察很可憐,抓犯人沒抓到時,被劈到臭頭,說辦事不力,貪生怕死,沒在做事。當一個開車橫衝直撞的人,可能撞死路人甲乙丙丁戊,拒捕,卻說警察不對。或許今天社會上習慣,一定要先死一兩個警察看看,才能定嫌犯的罪。(記得好像警察都被規定,一定要嫌犯開槍,或者是什麼之類的)是不是有槍,不知道,因為有人前一晚看見所以有報案,大家不知道有無槍,但是警察當時也不確定車上有沒有槍(相信警方當時心裡也是很緊張,懷疑有槍的話,誰不緊張?況且還拒捕,我想很容易被誤會成『帶槍嫌犯在台北市流竄』),但是無論車上有無槍械,拒捕,亂竄,是可能撞死人的。近年來台灣應該沒看過配合警方調查,卻被射殺身亡的吧?前天發生的胡自強夫人車禍,也是因為有人亂闖路肩,失控,而釀成大禍,有人在路邊等過馬路被撞死,有人被逆向行駛的車輛撞死,甚至在家裡面,也有人被貨車撞死,這一些受傷跟被撞死的人都該算是活該?還是無辜?
若真的要等歹徒開槍才能反擊的話 警察還真的可憐警車因圍補歹徒損壞而需寫報告如果是真的整個管理制度不就有問題了嗎這樣綁手綁腳的工作 又危險難道要等要因公殉職了才能受到重視嗎歹徒看起來是沒攻擊的動作但他是否可以選擇不逃跑呢若第一時間能配合攔檢乖乖下車是不是不會有後續的事情了呢
respect wrote:不過以車攔截,的確做得到,警察這一點真的沒做好...(恕刪) 說似簡單,但以車攔截真的會比較好嗎?這牽涉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當認定疑犯可能有槍,而巡邏車上坐著兩位警察,如果你是開車的那位,你要用你哪一邊的車身去攔?像好萊塢電影那樣橫著車身去攔嗎?那要用自己那邊還是同伴那邊來擋子彈呢?我想真的是好萊塢電影看太多了…
這應該是1個多月前的新聞,當時有討論過,不過被回收了51槍是追捕過程中,包括對空鳴槍警告、打輪胎....映像中,身上是中8槍吧當時接到的報案電話是歹徒有槍,而且警方資料顯示歹徒有衝撞警察的前科在這種前提下,警察當然要格外小心由台北市追到板橋又繞回台北市,攔截的過程的確是可以被檢討的也確實錯失一些攔截的機會其中有一段畫面顯示停紅燈時前方已經明顯被貨車擋住了後面警車又緊緊貼上了,這時如果警察能請前方的貨車停下別開走應該就已經能攔下來而少追一段路了約略在這則新聞發生的同時,我看到美國有一篇新聞記者採訪時受到被訪者攻擊,警察到場時對方還做勢要攻擊警察當時攻擊者雖然沒有拿槍,但警察還是立刻掏槍制止、壓制對方國內的警察真可憐,動不動就被說是用槍過當警察也是人,也有家庭小孩要顧在沒確實攔下來之前,誰知道歹徒有沒有可能突然放冷槍新聞上看過太多次臨檢被放冷槍的,被打掛又要說是警覺心不足警察也是需要被鼓勵的在這件事情上,個人認為警察是沒有錯的啦
雲颺 wrote:外國(如美國)的警察,若您拒絕配合或逃逸,警察就可以將您當嫌疑犯開槍 有嗎?請問你這訊息從何而來??我看了上百集的CourtTV, Judge等 都沒看過這種畫面耶,除非有拿武器警方才會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