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悶 wrote:
不知道今天你老闆是否...(恕刪)
今天老闆的確讓我等了很久,到下午五點多的時候,我拿到薪資明細。
他的確扣款了,因我之前工作失誤扣了3194元,且我有一項薪資叫責任津貼他也沒給我,供扣4194元。明天就會上勞工局申請調解。
依老闆的小人行徑,我認為非常有可能會為了工作失誤而提告,關於這件事,我明天會先問勞工局的法律顧問,再PO出來。
我失誤的是DM印刷品,總金額大概2萬3左右,我失誤的是電話錯誤,因為當時正值搬公司,電話換了,沒有全部檢察到。但整份DM並不是只有那裡有電話,背面也有電話,而背面的電話是正確的。且我已經提出解決辦法,就是用紙印出電話再貼在DM上。
製作跟校對的都是我,沒有其他人校對。
我並沒有跟他簽任何工作條約。
有沒有法律達人能跟我說,這個失誤我的責任占多少?對方告得成嗎?
如果對方要提告,我想光請律師的錢就不只了吧。但是腦殘老闆在想什麼,真不是我可以預料的,所以還是要先做好萬全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