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9999 wrote:現役軍人 有 軍人身...(恕刪) 小弟之前當憲兵有本逃兵人員對照圖裡面沒有替代役替代役屬於內政部應該是警察抓吧手殺牌金 wrote:海巡可以借阿......(恕刪) 小弟之前當任車站和高鐵服務人員長官有交代沒有軍人證件無法借當時可能是人員疏忽吧
vul3vm4 wrote:感覺去問國防部會說是內政部管..問內政部會說國防部管.. 管當然是內政部管,但是犯法引用的法條是軍法..看過國安局(不是軍情局,很多活老百姓分不清楚)軍官犯法案例吧?國安局的位階高於國防部,是總統府的單位,出事國防部管不到,但判刑絕對是判軍法.去軍事監獄關.
手殺牌金 wrote:這我就不知到了因為借...(恕刪) 查緝隊大部分都是警察 也就是公務員 除非有支援查緝隊的義務役兵 總之 海巡真的很雜亂警察 公務員 軍人 一線單位還有海軍 海陸 陸軍大鍋炒我當兵的時候還有兩個學弟被借調去洋巡支援 簡直是亂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