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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的網路消費文化

有惡劣的店家,

當然也有惡劣的消費者.


消費者貪小便宜算是天性,

任何生意也都非常競爭,甚至削價求售,

造成店家為了業績,為了生存,一家一家逼不得已的陷入價格戰,

如此惡劣的食物鏈生態,有很一部分的原因,往往就是這種天性所造成....

基本上還是有很多店家秉持著基本的良心最生意的,

也還是有很多的消費者秉持著該給人家賺,就要給人家賺的心,

有來有去的生意買賣風氣才會長久.



只可惜....現在這種惡質生態已經無法挽回了,

只能說一句,

作生意就是要賺錢的,該人人家賺的就給人家賺,

買東西就是要實用又美觀,自己買的也開心,有比較不會買到COST DOWN,使用期又短的產品

各留一點空間,

消費者聰明,商人也不笨,

羊毛出在羊身上,

你哪裡讓我少賺我就從哪裡COST DOWN更多回來....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台灣在網路購物這塊,的確是對消費者保護過頭。

現在最流行的「超商取貨付款」,到露天奇摩拍賣的討論區看看就知道,一堆買家下了標不去取貨付款,造成賣家損失運費。

賣家賠了錢,只能給個負評,買家換個帳號再來一次就可以了。

有的賣家更慘,買家下標之後,賣家出貨,貨在門市停留七天,加上寄貨到門市的三天時間總共是十天,十個有八個沒去拿被退回來,庫存瞬間暴漲,叫賣家情何以堪?

七天鑑賞期也是個蠻蠢的規定,我如果要搞同行還不簡單,我弄個帳號把同行的現貨全掃光,同行一定會再補貨,七天一到我把貨全部退回去,讓你瞬間庫存變兩倍。

真的該修法了,訂一堆法律保護消費者,那誰來替賣家承擔這些亂七八糟的損失支出?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遇到不好的買家或賣家吃虧的都是另一方

這也是網路方便之餘產生的後遺症
也可以選擇放棄網路行銷這一塊啊,
這樣就不會被酸得這麼痛苦。

如果無法捨棄網路的高曝光率,
那就只好LP捏著繼續被酸。

In 15 minutes everybody will be famous.──by Andy Warhol

雪山飛狐 wrote:
有惡劣的店家,當然也...(恕刪)



絕代蝴蝶 wrote:
台灣在網路購物這塊,...(恕刪)



確實現況是這個樣子~消費者忘了它們也要擔負的責任

事前做功課~

七日無條件退貨,著實狠狠的打了網購業者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消費者和商人都難做. 互相啦. 不要太扯就好
因為現在的人都是比較自私的,大家比較會為自己想吧
我在中盤商待過

只能說

" 一分錢一分貨

貪小便宜就不要事後在網路上靠腰 "

你出什麼價格就會拿到什麼貨

我也會網路比價,但是我只看"平均價"落在哪

最低價最高價我一律跳過,我也出過最低價的東西給業主,最低價的東西我自己跟公司都不用的...

"就算再便宜該賺的一毛都不會少賺到"

上個月買個750g的隨身硬碟
先去網路看網路價
再去實體店面看實物
店面價格不要超過網路平均價15%的我都會買

絕代蝴蝶 wrote:
台灣在網路購物這塊,...(恕刪)


如果只是出清家中二手貨非職業賣家,就沒有必要理會鑑賞期這東西啦~

如果你是店家,請記得,你同時有另外一個身份是消費者!

開店的本來就是該自行評估風險,有辦法就無形轉嫁給消費者~不是怪消費者被保護

遊戲規則明明白白~什麼叫「保護過頭」

我是不贊成棄標,因為那也是違約,但這就是營業風險,不然那來那麼多實體店面倒帳倒開心的!

還是原來現在開店都不用風險評估喔?!

另外啊~

同規格同品牌同批號

叫我去實體店面多付超過50元我還可以接受

要是再多,那~~~~我還是網路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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