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也有惡劣的消費者.
消費者貪小便宜算是天性,
任何生意也都非常競爭,甚至削價求售,
造成店家為了業績,為了生存,一家一家逼不得已的陷入價格戰,
如此惡劣的食物鏈生態,有很一部分的原因,往往就是這種天性所造成....
基本上還是有很多店家秉持著基本的良心最生意的,
也還是有很多的消費者秉持著該給人家賺,就要給人家賺的心,
有來有去的生意買賣風氣才會長久.
只可惜....現在這種惡質生態已經無法挽回了,
只能說一句,
作生意就是要賺錢的,該人人家賺的就給人家賺,
買東西就是要實用又美觀,自己買的也開心,有比較不會買到COST DOWN,使用期又短的產品
各留一點空間,
消費者聰明,商人也不笨,
羊毛出在羊身上,
你哪裡讓我少賺我就從哪裡COST DOWN更多回來....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現在最流行的「超商取貨付款」,到露天奇摩拍賣的討論區看看就知道,一堆買家下了標不去取貨付款,造成賣家損失運費。
賣家賠了錢,只能給個負評,買家換個帳號再來一次就可以了。
有的賣家更慘,買家下標之後,賣家出貨,貨在門市停留七天,加上寄貨到門市的三天時間總共是十天,十個有八個沒去拿被退回來,庫存瞬間暴漲,叫賣家情何以堪?
七天鑑賞期也是個蠻蠢的規定,我如果要搞同行還不簡單,我弄個帳號把同行的現貨全掃光,同行一定會再補貨,七天一到我把貨全部退回去,讓你瞬間庫存變兩倍。
真的該修法了,訂一堆法律保護消費者,那誰來替賣家承擔這些亂七八糟的損失支出?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這樣就不會被酸得這麼痛苦。
如果無法捨棄網路的高曝光率,
那就只好LP捏著繼續被酸。
In 15 minutes everybody will be famous.──by Andy Warh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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