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牛 wrote:
如果是那間的話,我是...(恕刪)
辛苦你啦!我知道你在較特殊的學校所承受的壓力如果是精神正常的人會壓力較大,而其實如果裡面老師都非在這方面受過訓練只是正常老師的話,說實在話會發生這種事情就跟猴子會吃小猴子一樣情況.
據人本教育基金會資料,性騷擾、性侵害事件共一二八件,發生地點遍布學校,教室、廁所、宿舍、浴室、圖書館、校車都是案發地點。其中校園內卅九件、宿舍五十件、校車上卅一件,其他八件分別發生在學生、老師家中和他處。
另一名受害家長哽咽說,有一次他在校長室旁的樓梯撞見三男一女進行猥褻行為,向校方通報,學校卻說「孩子只是在玩」,就是因為學校視而不見的態度,事情才愈演愈烈。他表示,他先到派出所備案才敢北上參加記者會,因為校方警告他「你的小孩還在學校」。
有學生看到一名國中女生在校車最後一排座位上,被集體性侵並大聲呼救。該生立即去找隨車員求助。沒想到隨車員回應「回去坐好,不要管!」廖姓社工員補充說明,當天該輛校車同時發生兩起性侵案件。
被害女學生九十二年進入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就讀,九十四年慘遭學弟強拉到廁所內,強制發生性行為,前後達八次。聽障女學生多次透過日記、紙條、週記或聯絡簿向導師求救。但導師沒有及時給予協助,放任李姓少年對聽障女學生性侵好幾個月。
訴訟期間,該特教學校林姓前校長打電話給被害女學生媽媽說:「事情既然發生了,他們就乾脆結婚吧!」
在我看來,這些為人師長的傢伙即使不是性侵犯(有一部份犯人是師長),卻還是和那些性侵犯一樣罪大惡極。
結果呢?
前天新聞爆發後,昨天校方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將該導師、總務主任計小過一次、訓導主任小過兩次。
小過?這些人竟然還能在教育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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