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很給力 wrote:
剛看到新聞昨天有卡債族上街頭抗議 高喊 救救卡債族
自救會提出三點訴求:
一、應由客觀公正第三人調解債務,取代銀行間不對等的協商。
二、清算案件以免責為原則,浪費奢侈金額須佔債務半數才不免責。
三、本金只要償還一定成數,或以六年還清收入扣掉生活必要支出後的四年餘額,就應免責。
老實說個人是滿看不過去的...
有借有還天經地義.銀行今天沒拿刀逼你借錢.還錢理所當然
真的欠錢都比較大尾? 沒錢還銀行就該自認倒楣
各位01的大哥認為呢??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台灣教育越來越失敗、恐龍家長與學生越來越多的原因,也是因為臉皮夠厚、敢爭、敢講、敢做啊!
加上臺灣有一堆奇怪的團體當榜樣...(ex:人本、動保...balabala的)
會出現狂刷超出己身能力、卻主張該予以寬容免責的怪咖,也就不足為奇了吧?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ryan4825 wrote:
早知道欠錢可以這麼囂...(恕刪)
欠錢的本來就比較大! 現在才知道會不會太晚了一點

銀行就是靠這 卡在賺錢的! 不然 你還以為光靠存戶的錢 能滾多少出來勒! 不餓死都很難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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