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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運彩《《《弊案不止一樁》》》 利用停賽A佣金

江左夷吾 wrote:
這個很難有證據吧1要...(恕刪)

不是等投注站也知道..
是上面(內部)已經知道因雨停賽後.但還未通知投注站之前....這段時間差.
其實要有證據也不難.
只要每次因雨停賽的場次.突然有某特定區域投注站.湧入大量下注金額.就可以查知了.因為還要退回投注金.如果沒拿會投注金就虧很大了...
但值得研究的是.這段空窗期會有多久?這時間足夠有多少的穫利值得這樣冒險呢?
那就更難抓了

知道的人搞不好就只有2個

2個都不承認的話

根本就沒辦法

看來規則又要被[咬牙切齒]的修改了
ebola01 wrote:
這個集團的A錢手法,...(恕刪)


運彩停賽A佣金→是制度有bug
運彩小主管盜領→是詐賭

只有要bug就會有投機人士去鑽,沒有違法,但要處罰訂這個制度的官
詐賭是背信,而是背公信(詐騙國家),實質詐騙二千多萬的人民(視同二千多萬人民受害),這個嚴重很多,抓到的人及放縱的人應該要判死刑

zerokiller wrote:
運彩停賽A佣金→是制...(恕刪)

應該跟2千多萬人沒關係啦.新聞上是說
那個騙子.如果當期動手腳贏得頭彩.實質上損失的是當期也中頭彩的人.因為獎金將被平分.如果沒人中.這部份自然就沒其他人損失了.(如果以單純此案需要原告的話)
如影隨行 wrote:
應該跟2千多萬人沒關...(恕刪)


我講的不是金錢損失的問題,而是公信的問題
公信的問題,跟2千多萬人跟國家沒關係???
一個國家對內沒有公信,等於沒有這個組織
格局放大一點吧...
zerokiller wrote:
我講的不是金錢損失的...(恕刪)

這又不是我講的.不然你在看看有關單位會怎麼處理呀......
自己把隔局放大有甚麼用.你猜台彩公司會不會因此而失去經營權.答案可想而已..
除非大家都拒絕再買彩卷.讓他自然而然倒閉退場....

以下是發佈的新聞稿:
運彩公司襄理涉嫌多次作弊騙取彩金,法界人士指出,涉案主管恐涉背信、詐欺、妨礙電腦使用等罪,一罪一罰後恐面臨不低刑責,未來也可能遭運彩公司提告求償。
根據媒體報導,運彩公司襄理林昊縉疑監守自盜,趁截止投注且相關比賽已結果出爐後,作弊重開電腦下注,據估計共作弊7次、得逞3次,以此內神通外鬼手法,A走新台幣200多萬元的彩金。
法界人士指出,涉案襄理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違背公司行為、施用詐術騙取投注站重啟電腦下注、不法入侵電腦系統等犯行,將面臨背信、詐欺、妨害電腦使用罪等3項刑責。

背信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詐欺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妨害電腦使用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無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1名資深檢察官表示,背信、詐欺、妨害電腦使用罪3項刑責,刑度都不超過5年,若他涉嫌作弊7次、得逞3次,在司法實務上將依一罪一罰原則,未來刑度恐不低於5年。

律師指出,若涉案襄理刑事背信罪成立的話,運彩公司可追討被領走的運彩獎金;至於弊案導致公司營業下滑,公司將可提起民事訴訟,向涉案被告求償營業損失。

有那一條跟2千萬人民有關?誰會理我們這一群被耍的人.當然都推給這個襄理的個人行為呀.
但說是他自己弄的有誰會相信.但查下去豈不又"動搖國本"了....
還是你要主動去按一下鈴.幫2千萬人告一下...

如影隨行 wrote:
這又不是我講的.不然...(恕刪)


我只是在跟你論是非,而不是論做法...
因為你我都沒有能力..

zerokiller wrote:
我只是在跟你論是非,...(恕刪)

我們的能力就是多多告訴人家不要再繼續被詐賭下去.當"厭頭"了!!
富邦運彩大家都忘記 ~~~~~~~~~~~~~~~~~

沒再查下去

ebola01 wrote:
這個集團的A錢手法,...(恕刪)


這個手法在PTT棒球板有人說明不太可能,可以去找找
以中職為例,買中職要串三關,一天最多兩場打,你還要去找美職的來下
而下單場正確比分,每次彩池獎金都那麼少,根本沒有爆量投注

所以有人合理懷疑是北銀要轉移自己內部人員偷改電腦系統下注的與論壓力
放出來的謠言,個人覺得蠻可信的,尤其運彩公司第一時間還想和諧掉

講白一點,運彩都賠成這樣了,還會那麼傻給投注站洗佣金
那乾脆收起來不要玩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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