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ual0612 wrote:徐微 誰還記得勒! ...(恕刪) 你講了我就記其來了,不過我記的徐微好像只有在英文補習的專業上與人結怨,目前的事主,不是超喜歡在廣播節目中以自以為的正義感 幹攪很多人嗎?我要是廣告主一定馬上下了他所有的廣告,並且找律師堤告求償.
其實他們犯的錯在這個台灣很普遍,也並不是什麼殺人放火的重罪,但讓人看不下去的地方在於他老婆平常在螢幕上一副意見領袖的態度,以正義凜然的姿態指責別人,今天換成了自己出錯就變成可憐小女人,然後說些沒有說服力的藉口博取同情(他家絕對有能力請得起台傭),今後如果又看到她在電視上罵別人,真會讓我想吐。
大哥標題要打清楚啦偽造文書啦台灣法律沒有違造文書這個字眼我會不會太吹毛球疵啦...???===============================題外話~~我覺得今天不是針對這些名人只是請得起外傭 又敢偽造文書的肯定都不是市井小民所以可以不用完全針對這組藝人以下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