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menco wrote:沒錯你投資的利益大於...(恕刪) 只要稍微做點功課..要賠錢實在是不容易房貸利息那麼低,不拿出來投資實在太可惜了,即使作低投報率的債券也比房貸利息高,建議保留部分錢供每月還貸款,因為抓長一點的期限錢的週轉比較靈活,其他的部分轉投資,小弟也都是這樣做,拿銀行的錢轉投資,即是超貸都還划算,扣掉利息支出每年還可以多賺50-60萬,而且房貸利息還可以扣税如果版主有需要大家可以交換一下意見
zaza213 wrote:房貸利息還可以扣税.....(恕刪) 扣稅倒是不一定,要看你其他收支的狀況,再決定要用列舉扣除還是一般扣除比較划算。我倒是沒有享受過列舉扣除,這就要怪到所得稅夫妻強制合併申報了。老婆偷藏了一大筆私房錢,放在銀行定存內。結果所得稅申報時她的利息收入部分太高,報稅程式試算後選定不要使用列舉扣除的方式比較划算。我問她怎麼會有那麼多錢,她推說是她媽媽的錢「用她的名義」放在她那裡的。那就奇怪了,妳媽媽的錢,稅為什麼是妳要繳?為什麼要來佔我們的所得限額,害我沒辦法用列舉扣除?她後來有做些調整,看看今年報稅還會不會這樣。
房貸利息支出只跟你的利息所得有關係利息收入每人每年有27萬免稅如果他媽有自用住宅利息支出妳們沒有那對你們來說完全沒差除非他媽那邊的利息所得大於27萬但是如果你們自己也有房貸利息支出就會吃掉妳們的房貸利息空間
沒錯先扣掉利息收入才能扣抵就個人而言妳的扣除額被吃掉了算是盡點孝心也可以但要確認她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稅額稅率但如果大家都拿出來討論依她的利息收入跟應繳稅的金額跟稅率還有妳的房貸利息跟其他利息收入這樣才可以排得出對整體好的方式但可能是對你好可能是對他好例如他有30萬的利息所得..妳有20萬的利息支出原本她要繳超出3萬部分的稅妳可以完全扣抵20萬但她的錢放妳這生利息..利息應該不會給你吧??變成他不用繳稅(只省三萬的報稅額度)..妳的20萬扣除額都被吃掉了(妳浪費了20萬的扣除額)單獨來說她獲利妳吃虧整體來說白繳稅了通常是把利息所的放在沒有房貸利息支出的人身上最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