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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轟槍混戰 竟有警嚇傻 觀戰未制止 威信盡失


jetblue wrote:
這也要看有沒有"警力...(恕刪)


都已經通報回警局了,後來的員警還是只拿手槍? 還是攜帶步槍或者請求維安支援? 好像都沒看到?

把黑道火拼當成小朋友吵架,這就是警方的態度不對,只是讓黑道更加的囂張。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思念貼心 wrote:
新興分局分局長鄭明忠...(恕刪)



雖然威信盡失................但是贏了裡子........
.....能少一個是一個.........不然那些人關了又放........只會更大尾.............
大概是因為有開搶混戰是屬於霹靂小組負責,還在整隊沒來

而昨晚在場員警的工作簡單來說就是協助"分局督勤官"把場面Hold住
思念貼心 wrote:
新興分局分局長鄭明忠...(恕刪)

就事件報導表層看來
那以後有類似問題
請不要報警
直接找葬儀社的來處理後事就好了

裁徹警政署

嘿嘿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黑幫火拼,

把六年級佔住位子的都打死,

七年級、八年級的才有機會出頭,

年輕人才有機會,這是社會之福。
看來大多數的人都支持警方的作為
警政署不如順應民意裁撤了吧

不 改成交通罰單署
都第二頁了

市長怎麼還沒出場亮相

果然是幸福城市XD
幹,分水嶺這個名詞實在太屌了,頭髮中分都沒這麼屌。---不立文字---以心立心---心哥是對的---

斛寄生 wrote:
不小心開槍打傷人對方...(恕刪)

如果是你的家人被攻擊
你也是認為要無為而治?
我的發文 馬上被人撿舉違規!!

原來連提都不可以提!!

果然只要在對的地方 發生任何事

一群人 連屁都不敢放!

還會說 處理是對的!! 今天如果換地方 可能真的會被人叫說要下台負責了!!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如果你是警察 你寧願去開單 還是去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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