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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毆網路神棍 受害女子無罪


jojoxxxx神棍是王八加三級沒錯…
不過…都三十幾歲的人了…怎麼還會信這種鬼事情?


很難說..
事情沒遇到..
誰也不敢保證自己一定最有理智..
或是說自己一定不會做這種傻事..

只能說..
神棍就是看準了這點..
所以才會有人一直受騙上當

Jonry wrote:
其實這個判例, 我覺得應該是判刑但緩刑才對, 不然打人無罪, 這個法官又太民粹了!



幫幫忙
是免刑
不是無罪
先去搞清楚二者的差別好嗎
被打的神棍應該沒什麼內外傷,法官才會如此判決。

神棍既然已被人打,乾脆折抵刑期算了。
照這樣邏輯,地下錢莊養手下暴力討債,應該也不必關了,
借錢不還不就是騙錢嗎?這樣的因果關係,被打是不是活該?

jackelhou wrote:
幫幫忙是免刑不是無罪...(恕刪)


嗯嗯...一堆人瞎起鬨!!

hwsbetty wrote:
新聞部份內文

38...(恕刪)

打得好 沒打死算他好運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hwsbetty wrote:
新聞部份內文38歲劉...(恕刪)



恐怖唷~

國中畢就沒升學,現在從事八大行業..

神棍居然不怕得性病(含HIV)...真勇敢.
Cullegg wrote:
..(恕刪那你要去扁嘉義豹紋妹跟他男友嗎?

不過要不是網友眼明手快把其他網站的事實講出來
搞不好你還因此害了一些人勒. 網路上的言論不可盡信啊!)





傳言中沒有被打的女生,手上的瘀青可以是這樣的......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hwsbetty wrote:
新聞部份內文38歲劉...(恕刪)


報紙都說法官終於不恐龍了
我是覺得還是有點問題.....

所以以暴治暴是對的?
因為先被設局性侵了(這真的很沒人性),所以之後挾眾討回來就沒事?
所以法官也同意如果今天我家人被殺了,所以拿刀去殺他家人也是情有可原?

更奇怪的是,女事主判有罪但不罰,免除其刑
這幾個群眾(我看報紙是寫女事主找朋友來,這文是寫見義勇為的民眾)
卻判拘役....?
主事者反而判的比被教唆的輕??

搞不懂這法理在哪?

mark0826 wrote:
更奇怪的是,女事主判有罪但不罰,免除其刑
這幾個群眾(我看報紙是寫女事主找朋友來,這文是寫見義勇為的民眾)
卻判拘役....?
主事者反而判的比被教唆的輕??



主事者有被性侵
所以會氣憤找人歐打性侵者
所以其情可憫
群眾又沒被性侵
打人還可以幫助他們強健身體
當然要判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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