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搶拍城隍遶境兄妹控慘遭圍毆猛K(0916新增警方逮獲其中8人)


noelle wrote:
以下文章出自fb網友...(恕刪)

只不過是個小事而已
現在怎麼一堆人行徑都像野獸一樣
劣根性那麼重
議員助理有那麼弱?
弱到條子也不甩你們?



+1我也不信

我看你是要豹紋妹的資料吧??

豹紋妹在後面.其男性友人在前面.而且比豹紋妹還清楚好認~且聽你說的.下手的人也應該是他~不找他~你找豹紋妹幹嘛???


15F的有些事不能單看一方面說法~裡面的一則留言如下

有人這樣回應也
你說的跟我看到的完全不一樣?
我那天在場親眼目睹全部過程!
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道歉!
不過我確定好像是你們先說要去叫人的... 照片那位馬上就拿手機起來打~
一下子來了一堆人都拿安全帽!
我當天在旁看~覺得你二哥的態度比打人的兇!
不過他們打人就是不對!
他們的確拿安全帽打你二哥!
但是好像沒有打小孩跟打女生吧?
你二哥的朋友也沒有去勸架阿...
他在旁邊喊不要打而已~根本沒靠近...
或許你是想用這種方法找出那個人~
但是請把事實陳述!
恩恩....廟會本來就是個是非之地
noelle wrote:
以下文章出自fb網友...(恕刪)

noelle wrote:
警察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省事,事省的心態在辦案

議員的助理出事了警察還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辦案,我也不信

我只想問問他們家議員有沒有得罪過誰?
不認識

只能說

人多場合,自身得小心點........閃多遠就多遠

noelle wrote:
以下文章出自fb網友...(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打人本來就不對
還在那裡狡辯什麼?
今天被閃了就超不爽
那改天是被看了一眼還是被叭了一下或被嗆要找人來就先開打嗎?

這跟飆仔有什麼不同
純看不爽只因為覺得自己被打擾了
那我路上可不可以就看不爽人停車超越白線、佔用機車格就嗆人、揪眾打人?
可以的話就不需要法律了
大家只要一句:[是對方先讓我不爽的]
就可以打人無罪了~

動手就是輸了

修羅1972 wrote:
我看你是要豹紋妹的資料吧??..(恕刪)

不好意思
本人只有兩條X染色體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不知誰對誰錯,但最不齒沒事先亮名號的人,會不會因為這樣才被K的

noelle wrote:
不好意思本人只有兩條...(恕刪)


推推推....


人肉大隊咧?


潛水記者咧?
我用600D寫日記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