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oomi wrote:有病啊才一雙1...(恕刪) 在台灣這個法律...的地方,有精神狀況的人殺了人都可能被判無罪了結論是:裝瘋賣傻最厲害!!!designlive wrote:店裡沒錄影嗎?真該貼...(恕刪) 這也是我覺得很誇張的地方之一,全台分店有高達20多家居然沒一間有監視器的!我現在工作也是做設計的(雖然圖畫的很爛哈哈)我主要以做設計編排為主曾經幫客人畫完夜店宣傳海報結果居然突然說因為沒橋好又不辦了,有夠誇張!錢還沒拿到皮很丘 wrote:呵呵...讓我想起蠟...(恕刪) 見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