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310 wrote:就在大前天!!!! ...(恕刪) 之前就上過新聞奇怪的是是法官要傳你們,根本與原告無關,但聽你明顯不爽原告而已,連標題一開始就在鞭原告。你如果不是被告就是與你同學很要好的同學,但聽你講又是不熟的同學....
vivian310 wrote:就在大前天!!!! ...(恕刪)</blockquot原來這有上過新聞~~奇怪~~我都沒有看過耶~~我當然不爽原告阿冤有頭債有主要不是他在那邊得理不饒人我還用的著出庭嗎???浪費我時間!!!!而且當然浪費社會資源阿他都硬要告了法官能不審嗎叫法官來審這種鳥事無聊!!到底是甚麼東西被偷拉!!!!!!!!!!!!!!!!
感覺被告在飯店的態度或言行舉止可能很糟糕或差勁之類的所以被飯店的工作人員刻意視為人性本惡的的方向來處理最後應該是構不成所謂的犯罪..我想飯店的人極有可能是要給被告一個教訓吧這案件頂多只能用誤會或溝通不良來做解釋..包括在法庭上因此我個人認為被告在飯店的行徑或許不是我們想的那麼單純..不然不會搞得這麼複雜因為提告是以公司名義,絕非工作人員自己可私下決定要怎麼處理光看大大形容被告在飯店的行為就讓人覺得漫不經心,又把五星級飯店當做自己家..(好像又非住宿客)不過帶記者去也好..飯店明知是誤會一場還堅持要告到底..表示這其中有人在搞鬼,也就是說被告可能在飯店出事後的言行舉止得罪了飯店裡某個人,而這個人可能是飯店經理不能排除有公報私仇的心態..而這樣的人社會上還蠻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