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物製品比較怕過期怕有毒素像這種咖啡,通常都是濃縮顆粒,只要不受潮適當保存,應該都不會有問題,只是心理因素吧話說回來我把過期半年的海外版美極咖哩泡麵煮來吃,所以離生產日期已經過好幾年了吧,他的調味粉包都結成一塊了,還濕濕油油的,那天我真的餓昏了,還是吃了1/3,感覺.... 我還活著
通常如果是生鮮食品如牛奶、蔬菜、肉品之類的,有效期限是相當值得參考的標準,因為這些食品的變化狀況大,有效期限等於是最低安全限度,確實遵守是必要的。如果是密封的罐頭類食品或飲料,如果原廠製作沒問題,通常過期一到兩星期應該都還可以食用,但開封之後要一次吃完不要分次食用甚至再加熱。而如果是像咖啡粉、調味粉之類的乾粉狀食品,因為已經脫水儲存,變質速度沒那麼快,在沒有受潮和日照變質的情況下通常在過期一個月內都還不會有問題。以上這些是念食品的朋友提供過的資料。以現在超商超市的流程控管和消費速度,應該很少有機會吃到過期食物了吧?不禁想起十幾年前當兵時每個月要吃一次罐頭消耗庫存,吃到出廠超過2年以上甚至過期的罐頭幾乎是家常便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