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ote:相信很多人都有悠遊卡...(恕刪) 這種事情看起來真的很常發生,掉的人麻煩,撿到了人可能也會覺得麻煩。轉貼: 撿到icash卡 撿到麻煩http://tw.myblog.yahoo.com/jw!NNVHHbiZG0J.UrczVZc-/article?mid=13335&prev=-2&next=13267&page=1&sc=1#yartcmt
最近也是因為騎車遺失了皮包 內有現金跟悠遊卡後來發現app顯示有人撿走拿去使用從電子發票消費紀錄查到了超商由於撿走的人連續使用了三天一直到最後一次金額不足還自己補足了現金我拿著消費的發票號碼請超商幫忙看監視器也知道是該社區附近居民撿走使用這足以證明撿走的人侵占遺失物雖然沒有記名 我還是可以證明我是原有卡的持有者至於ubike的註冊(使用手機號碼註冊) 裡面有使用的紀錄 也可以證明近幾年我是悠遊卡的持有者這些都足以證明我是原卡主人吧
******* wrote:相信很多人都有悠遊...(恕刪) 把這一篇挖出來,因為我的悠遊卡前兩天也弄丟了,同樣是早期的不記名悠遊卡。看了一些新聞,不記名悠遊卡等同現金,因難以舉證所有人,就算追到拾獲人使用也很難定罪,這一點我感到有點矛盾,因為電視上常播出有人撿到錢佔為己有被法辦,既然悠遊卡等同現金,且電子化更好追蹤,為什麼不能處理呢?
三等公民 wrote:把這一篇挖出來,因...(恕刪) 記名悠遊卡等同現金,因難以舉證所有人------------------------------------------------可以舉証啊,我的不記名悠遊卡也弄丟了,一查卡號就會出現我的手機號碼所綁定U BIKE,電子發票的載俱也是歸戶到我的手機條碼.太容易舉証了.只要在系統輸入卡號馬上就可以証明是我的,但因為金額太小,才一百多塊,丟了就算了,懶得為了這點小錢去報警.
jinlin wrote:可以舉証啊,我的不記名悠遊卡也弄丟了,一查卡號就會出現我的手機號碼所綁定U BIKE,電子發票的載俱也是歸戶到我的手機條碼.太容易舉証了.只要在系統輸入卡號馬上就可以証明是我的,但因為金額太小,才一百多塊,丟了就算了,懶得為了這點小錢去報警. 其實我有用APP登錄這張悠遊卡,所以每花一塊錢都看得清清楚楚,加上這張卡的版面是公司特別訂製,外面買不到的,所以應該較容易舉證。只是想到如果報警就得面對侵占罪等麻煩的官司,為了一千多塊是否值得?
keelai wrote:最近也是因為騎車遺...(恕刪) 題外話我在悠遊遺失前。 租借Ubike 但還車扣款不足未察,遺失後(帳號註冊下的悠遊「全都鎖卡」)不能加值只能去ubike服務站去付款解除。挺麻煩的⋯記名的遺失至少還能被撿到送捷運失物服務中心。Ubike服務站還有分屬是捷運站內或站外(菜寮是站外)
三等公民 wrote:其實我有用APP登...(恕刪) 我也遺失了一卡通,也問了一卡通公司,他們給的答案是只要沒有記名成功就無法舉證你是持有人,有紀錄只能表示你是曾經使用過的人。這兩者的定義再他們而言是不同的PS:我的一卡通到底在那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