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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卡遺失? 卡號? 記名? 不記名?


******* wrote:
相信很多人都有悠遊卡...(恕刪)


如果我撿到悠遊卡

然後我拿去超商 儲值100

我就能宣稱說 這張卡是我的嗎?

不記名就是難以證實 卡片的 "真實擁有人"
กิิิิิิิิิิิิิิิิิิิิ ก้้้้้้้้้้้้้้้้้้้้ ก็็็็็็็็็็็็็็็็็็็็

無法掛失不等於無法報案
真那麼在意,就去警局報遺失
運氣好遇到認真的警伯可以幫忙發文給捷運公司或超商調資料
如果有人用了這張卡,就有侵占之嫌...
******* wrote:
相信很多人都有悠遊卡...(恕刪)


無記名悠遊卡遺失等同現金遺失

在二代電子發票登錄 或是u bike 註冊一樣是等同無記名

所以不要以為作過以上兩件是就有算悠遊卡有記名歐
最近也是因為騎車遺失了皮包 內有現金跟悠遊卡
後來發現app顯示有人撿走拿去使用

從電子發票消費紀錄查到了超商
由於撿走的人連續使用了三天
一直到最後一次金額不足還自己補足了現金

我拿著消費的發票號碼請超商幫忙看監視器
也知道是該社區附近居民撿走使用

這足以證明撿走的人侵占遺失物

雖然沒有記名 我還是可以證明我是原有卡的持有者
至於ubike的註冊(使用手機號碼註冊) 裡面有使用的紀錄 也可以證明
近幾年我是悠遊卡的持有者

這些都足以證明我是原卡主人吧

******* wrote:
相信很多人都有悠遊...(恕刪)


把這一篇挖出來,因為我的悠遊卡前兩天也弄丟了,同樣是早期的不記名悠遊卡。
看了一些新聞,不記名悠遊卡等同現金,因難以舉證所有人,就算追到拾獲人使用也很難定罪,這一點我感到有點矛盾,因為電視上常播出有人撿到錢佔為己有被法辦,既然悠遊卡等同現金,且電子化更好追蹤,為什麼不能處理呢?
三等公民 wrote:
把這一篇挖出來,因...(恕刪)

記名悠遊卡等同現金,因難以舉證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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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舉証啊,我的不記名悠遊卡也弄丟了,一查卡號就會出現我的手機號碼所綁定U BIKE,電子發票的載俱也是歸戶到我的手機條碼.太容易舉証了.只要在系統輸入卡號馬上就可以証明是我的,但因為金額太小,才一百多塊,丟了就算了,懶得為了這點小錢去報警.

jinlin wrote:
可以舉証啊,我的不記名悠遊卡也弄丟了,一查卡號就會出現我的手機號碼所綁定U BIKE,電子發票的載俱也是歸戶到我的手機條碼.太容易舉証了.只要在系統輸入卡號馬上就可以証明是我的,但因為金額太小,才一百多塊,丟了就算了,懶得為了這點小錢去報警.

其實我有用APP登錄這張悠遊卡,所以每花一塊錢都看得清清楚楚,加上這張卡的版面是公司特別訂製,外面買不到的,所以應該較容易舉證。只是想到如果報警就得面對侵占罪等麻煩的官司,為了一千多塊是否值得?

keelai wrote:
最近也是因為騎車遺...(恕刪)


題外話
我在悠遊遺失前。 租借Ubike 但還車扣款不足未察,遺失後(帳號註冊下的悠遊「全都鎖卡」)不能加值只能去ubike服務站去付款解除。挺麻煩的⋯記名的遺失至少還能被撿到送捷運失物服務中心。

Ubike服務站還有分屬是捷運站內或站外(菜寮是站外)
三等公民 wrote:
其實我有用APP登...(恕刪)


我也遺失了一卡通,也問了一卡通公司,他們給的答案是只要沒有記名成功就無法舉證你是持有人,有紀錄只能表示你是曾經使用過的人。
這兩者的定義再他們而言是不同的

PS:我的一卡通到底在那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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