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門鎖壞了,從房間裡不能鎖卻可從外面用鑰匙反鎖(心中的OS:如果半夜有人從門外將房門鎖上,我們卻無法將房門打開…令人不寒而慄);門上的貓眼也掉了,僅用小塑膠帶塞著;沖水馬桶也壞了,沒有水可以沖;彈簧床中央塌陷;床單、被單髒汙不潔甚至留有前房客的毛髮;沒有逃生設備與指示…"..............................................................................1.這樣的狀況,只是嫌她的設備不好?沒有安全考量2.我要還他鑰匙,但不要面對面,警衛室,7-11,甚至是警察局都有人沒錯,但途中的安全呢?或許我心機重了些!還有我當晚就將鑰匙還到豐川派出所了!將鑰匙交給派出所是花蓮火車站遊客中心的值班人員教我的方法,還了鑰匙還來侵占?3.還有設於公寓大廈內的民宿就是違法4.當晚的情況,已向豐川派出所及火車站遊客中心備案,之所以會po文是想提醒大家出遊的安全,因為我在登記住宿資料時,看到之前住宿者所留的資料,八成是年輕人及學生,學生遇到這樣的情況,多半是認了算了,但我認為民宿的環境真的很差,很危險,若隔下有興趣,可前往冒險一番.因避免他人受害才去檢舉.對方也恐嚇說要找我不是嗎?其中的過程我精簡許多,黃小姐要還我800元的目的只是想要我們出去跟她見面,我都說我要先還她鑰匙了,錢她日後再匯,但他還是不斷打電話來要我們馬上還鑰匙,如果是您的妻女,您建議她們貿然前往?而且我也跟他說派出所的詳細地點,況且經營民宿者不會ATM轉帳,這樣的說詞,您信?我只能說這樣就太沒有危機意識了!5.我承認我之所以潛水許久之後來註冊,目的就是為了po文,但這不是取暖文,也不想透過傳媒來伸張正義,我已經向花蓮縣政府申訴,考慮要不要報案,是考慮要不要報警黃小姐恐嚇我的事情!我只想透過我的經驗告訴大家,要小心,住民宿之前要先查詢是否為合法民宿,尤其對年輕人而言,雙人套房800元一定是她們的首選!6.隨意的罵人家"百年一見的奧客二人組",請問,如果那真是違法民宿(那一定是),如果我說的都是事實,那我可以告您毀謗嗎?備份文章我也會耶!
127旅者 wrote:因為我們是兩個女生便拒絕她的要求,並跟她周旋許久,才達成「8/13早上8點之前將鑰匙交到管理室,訂金就請她直接匯入我的帳戶裡的協議。但於9點15分左右,黃小姐又來電氣沖沖的說:「Q小姐,請妳馬上將鑰匙交到管理室,我在那裡等你,因為有新的客人要租,你不住別人要住,你不要影響我做生意,你不住已經讓我損失800元了」當下我跟...(恕刪) 大大 ,我支持你po上來 .就如樓上大大說的 , 那一帶特種行業等別多 ,不管合不合法民宿租屋都要小心點.由其你們又是女生.那位黃小姐應該自知理虧 ,是有想退錢退給你 .但你並沒有做到你跟她達成的協議 , 在8/13早上8點之前將鑰匙交到管理室這點是你理虧的地方.
800塊這種品質0.0回想以前去高雄時 住在火車站旁的一間小旅社一晚六百而已~~門只是普通啦趴鎖那種。。。半夜還有人來偷轉門看看你有沒有鎖重點是。。。那時我才18歲= =""現在想想我還真敢。。。正值青春的小女生居然住那種地方 呵呵反正只住一晚而已。。。玩晚一點~~才幾小時而已。。。就算嚕
一開始都還好,樓主看貨不對想要退貨,沒問題,對方也答應了。但是...第一:樓主延遲歸還鑰匙已經理虧了,不管用任何方式,想拿回800元,樓主有義務立刻歸還鑰匙。第二:樓主說謊忽弄業主。第三:樓主膽子這麼小,卻一點危機意識都沒有,隨便就上網定便宜民宿,好歹查查看有沒有風評吧?還是膽小是裝出來的?當然業主本身違法經營民宿,恐嚇,刁難故意不退800元等等,不足為取。但樓主基本上是理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