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gate wrote:這幾個月大概每月都會...(恕刪) 噪音的也會被檢舉?檢舉排放黑煙要拍照,去申訴的時候可以加上這點請他們拿出來,個人認為檢舉人如果沒有照片就檢舉,很容易檢舉錯誤就會發生這種情形還有檢舉人的檢舉的時間地點如果在工作,很容易舉證不可能去到當地不過,申訴通常還是原單位原承辦人處理不要寄望太多申訴失敗再去訴願(罰單的流程看一下公文,會寫不服的話去那兒申訴)每訴願一次承辦人就要擬一次公文他上面的主管機關不一定會支持這種做法最後還有行政訴訟,要是我被亂檢舉不管花多少時間都會去搞不過樓主錯過第一時間現在才要去反駁---------------------------------------------------------------剛看到一網站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三、檢舉要項:必需具備下列資料,檢舉方可生效。檢舉人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噪音車車種。車號。發現時間。發現路段。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這要項很容易反駁自己不是當事人另外還有服務信箱,給他用下去再去北市政府也給他用下去再去高市環保局給他用下去再去行政院給他用下去
其實 你去申訴一下 應該就沒事了...直接去監理所驗車...然後附在申訴書上..應該就沒事了...N年前 我也去申訴過一次不過 我是交通事件上班時間 七點半到八點間華江橋的機車引道車禍結果橋下的整個文化路口 全部塞住... 塞了至少三個紅綠燈的車流....根本擠不進去機車引道.. (完全不動...一大票機車 只好走汽車道往北市從環南下...我就是其中之一後來去申訴紅單 也申訴成功....理由一張照片上 有至少十多台機車(實際現場不止十多台 後面的機車幾乎都是上汽車道從環南下...(條伯是拿V8直接錄....寄來的紅單是影片截圖 不是相機拍的..且可查證當時因為有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證明非單一事件...後來就撤案了...至於沒去申訴的 應該就是繳紅單了吧...
Hope`& wish wrote:明知有交通事故警察還...(恕刪) 我是覺得不能怪條伯啦至少他是在做他該做的事....不過 事故當時有二位員警在場 及救護車上的救護員二台警用機車 跟事故車都在橋車機車道救護車在橋上的汽車慢車道..傷者移開現場後(我經過時 還沒上救護車應該會馬上移除機車道上的事故機車 讓機車車流快速的排除...華江橋常遇到這種事故不過 塞這麼大的 也就遇過這麼一次...整個文化路口滿滿的機車XDDDDD
天天白日夢 wrote:噪音的也會被檢舉?檢...(恕刪) 謝謝!目前申訴、訴願的動作都進行中,就等看承辦單位的處理結果了!因為噪音檢舉是針對車輛,人的不在場證明容易,但車的不在場證明就難了!這個檢舉制度立意雖好,但如何避免誤報、謊報的發生還有改善空間,今天如果有人刻意在路上記了十台車的資料去檢舉,改天就有十位車主必須找時間去驗噪音,豈不擾民!更不用說我這種車在高雄卻被台北民眾檢舉的烏龍狀況!
freegate wrote:因為噪音檢舉是針對車輛,人的不在場證明容易,但車的不在場證明就難了! 上網可以查每年的排煙檢查借此可以說明車都在高雄,人也在高雄工作,反過來要請求提出車在外地的證據同時請環保局修改檢舉要件......要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