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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爺爺的悲劇 +王主任的66個受害者+魔手 (受害者成為加害者的真實案例)(為什麼白玫瑰法案那麼重要)


sp0609 wrote:
有名有姓有身分證字號有照片,這樣造成誤會的機會有多大?

駭客問題請交給專業網路安全單位,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看過哪國政府單位因為擔心駭客就停止網路資訊的.



又不是每個人走在路上都會跟你說他身分證字號
或是你拿著照片每個看...

如果今天有一個 王小弟 犯案被公佈,結果另一個叫 王暁地 的也住在附近
你能保證後者不被誤會嗎?


有夠力的資訊安全單位自然可以用此方式處理
問題是...台灣有嗎??
台灣能保證他們的警政資料不被入侵修改嗎??
何況是這種公開查詢?
哪天有人要弄你
把資料換成你的照片跟人名,你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再者,台灣媒體這種嗜血的態度...
說不定24小時放送這些資訊
還不定期去採訪這些人的鄰居
這時候造成的社區壓力會有多大??

我能了解這種人天理不容
但是我還是認為這樣矯枉過正

增加刑期,禁止假釋。甚至化學閹割等等都可以討論
要現在作到樓主開的那三個條件
我認為還是弊多於利...

南方壽司 wrote:
易爺爺,一個高雄的老...(恕刪)



造成當事者壓力?
在台灣
果然是惡狼人權至上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亂世需用重典!!
輕判輕罰只會讓這種事層出不窮!!
這種人需要永久與世隔絕!!

sp0609 wrote:
1、有性侵前科者不得...(恕刪)


贊成

台灣有些人很奇怪,加害人的人權大於被害人的人權,
像這種侵犯幼兒的還可以這樣到處犯案,
對這些人太過輕放造成的。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agum0430 wrote:
又不是每個人走在路上...(恕刪)


天佑台灣,到目前流竄的性侵累犯尚未破百,假設你住台北市大同區,白玫瑰法案通過之後,你通常只需要查詢住在台北市大同區的性侵犯,電子腳鐐會限制性侵犯的活動區域,而我個人不太相信所有登記有案的性侵犯會集中在同一區,就算運氣背一點附近住了十個好了,總不該連十個人都記不住吧?

如果王小弟跟王暁地住址一樣身高一樣體型一樣長相一樣,那我覺得該是同一個人,如果都不一樣,真的會有人認錯?


討論駭客問題不太恰當,這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不過目前政府單位網路相關的還有申請戶籍,查詢與繳款罰單,甚至申報所得稅等等不及備載,還沒聽過誰被弄得傾盪產,當然你如果有實際案例倒是可以討論一下,不然串聯大家抵制政府運用網路也不錯,那白玫瑰法案可能就要稍作修改,但是整體不變.

媒體嗜血造成社區壓力什麼的我覺得無傷大雅,白玫瑰的精神就是要提醒社會注意該注意的人,這些記者如果真這樣做那是很正面的宣導,這種事就是要越多人知道越好.

增加刑期,禁止假釋,化學閹割與白玫瑰法並沒有牴觸,我也支持你提的這三點,但是白玫瑰法與這三點比起來為什麼是矯枉過正?你可以做更明確的解釋嗎?

lance2000 wrote:
亂世需用重典!!輕判...(恕刪)


基本上,可以「亂世」的人,都是那些可以行駛「重典」,「千金之子不死於市」的道理還不懂嗎?

所以「重典」根本不是重點,合宜的法律,有效的執法更重要。

如果,所謂的白玫瑰法案就是這樣短短幾句,我不支持。而且,保證就算通過了,對於性犯罪無濟於事。讓性交易合法化,搞不好還比較有效。
呵呵呵!我來了!!!

arcangel wrote:

基本上,可以「亂世」的人,都是那些可以行駛「重典」,「千金之子不死於市」的道理還不懂嗎?

所以「重典」根本不是重點,合宜的法律,有效的執法更重要。

如果,所謂的白玫瑰法案就是這樣短短幾句,我不支持。而且,保證就算通過了,對於性犯罪無濟於事。讓性交易合法化,搞不好還比較有效。


說的好...

積極的改善跟消極的禁止 會造就迥異的結果

我就是覺得白玫瑰感覺像是消極的禁止

(至少到目前為止的討論感覺像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人)

問題的癥結點還是...會被殺的,真的是那些犯錯的人嗎? 還是其他悠悠之口?

為了公評/殺 這些人,樓主願意付出一些代價,但其他人願意嗎?

arcangel wrote:
基本上,可以「亂世」...(恕刪)

通常性侵犯想滿足的不只是性慾,開放性產業也不一定能滿足性侵犯的需求
再說如果是戀童的性侵犯呢??就算性產業合法了有可能開放未成年少女去賣淫嗎?
這麼簡單的道理應該不用別人再提醒吧??

我是贊成性產業合法化的(只要找得到地方的話)但是這跟白玫瑰是兩件事
混為一談幹什麼?

台灣目前的問題在於"無典可用",性侵累犯沒有任何法令可以終身監禁,出獄之後也沒有任何法令可以有效的防止再犯,所以現在段的重點應該是完備法令,白玫瑰是其中的一環.

性侵犯並不是因為無法滿足性慾才犯案,而是有心理上的疾病,性交易合法化對這種犯罪完全無效,這需要治療,如果不能治療就只能監禁.我個人是覺得治療跟監禁都免了,一槍解決最快.

白玫瑰不是消極的禁止,而是提供更積極的防禦,期望能達到避免性侵犯再犯的問題.所以也沒有錯殺的問題,因為會受白玫瑰法案管束的都是有案在身,一般良民不可能適用白玫瑰法案,但是可以使用白玫瑰法案提供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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