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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立法院十個月的白玫瑰法案,731白玫瑰運動將重現凱道

原則上贊同樓主po的建議,但同樣是第三條,可能要有謹慎小心的配套,因為的確有恐龍法官,但有些法官也是有點無辜,重點是法律本身已經有問題,法官心裡雖然知道應該可以做出更正確的判決,但受限於法律,也只能依法而判,畢竟法官也不能造法,因為那是立法委員的權利。

總之,原則上的確是要建立法官的退場機制,這點小弟絕對贊成!!
什麼鳥法案 !

請支持性侵嫌疑, 唯一死刑, 當天執行 !

免恐龍法官, 免恐龍檢察官, 免垃圾性侵犯 !

不會有人跑了抓不到,

也不會讓女性朋友提心吊膽,

也不會有什麼跟社會大眾的期待有落差的事情發生 !

最後嫌犯是被仙人跳還是全民公審無罪 ?

去他墳上上香致個意就好 !

誰叫他什麼不好做, 作性侵嫌疑犯 !

有嫌疑就代表是你不好 !

誰叫你不潔身自愛 !

相信台灣社會一定清平又幸福 !


不支持 ?

為何不為受害者家人想想 ?

為何不幫全台灣渴求幸福的小老百姓想想 ?

你沒有家人, 沒有朋友嗎 ?

要讓全台灣人民生活在性侵陰影下嗎 ?


請支持性侵嫌疑, 唯一死刑, 當天執行 !


bbreeze666 wrote:
什麼鳥法案 !請支持...(恕刪)


支持前兩條
1.(但是要不分男女,例如男性性侵男女性未成年兒童還是基於女老師誘拐男學生,都符合這個條例
因為未成年本來就無抵抗能力及判斷力較差,不管是願意與否都要處以重罪)

2.第三條應回歸法官管理法,不應混為一談

3.不贊同將性騷擾無限上綱,只會讓很多分手男女還是有心人士拿來做挾怨報復工具
很多事實證明是烏龍一場,但是對男性當事人的名譽回復誰來賠償
可悲的法官
以為他自己是神.....什麼都懂

noelle wrote:
之前台版梅根法案,白...(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立法委員誰沒跑過法院

砍了恐龍法官以後怎麼辦事?
怎麼不早說?
若不是看到報紙,我都忘了有這件事了。
我現在非常震怒,會立刻交由官員詳細討論,謝謝指教。
第1,2項比較容易達成.
第3項很難.

告訴你第3項很難的另一個原因,
第3項是鐵票區.
18%已經立法(不用人民提,那一黨自己立,好有效率),
軍公教加薪3%.

他們會改第3項,那真的見鬼了.

所以白玫瑰法案請找立法院票最多的負責,
連18%都過了,白玫瑰法案過1,2項不難.





這三項 都早就該實施了吧

為何還能躺在立法院十個月呢?

先了解到底是誰在阻撓 這才是重點吧?

不然又要退回去再躺十個月 那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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