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mmi wrote:
法官出來說明了,是檢察官沒有說清楚,讓法官認為不必羈押,5萬交保,
要開庭再來就好,大家都罵錯人了,錯的是檢察官,不是盧法官啦!
我現在懂了,法官真的都是神,自我感覺良好,都是別人的錯,只會拘泥在文字法條裡。
若這樣的邏輯成立的話,
那麼中指蕭也可以說錯的是救護車,不是中指蕭?
翹腳姐也可以說錯的是老伯伯,不是翹腳姐?
這個世界要天下大亂了!
新聞內容寫:
"...檢方認為,檢方聲請羈押的理由絕對合法,且高院也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更裁,顯然支持檢方抗告理由。..."
現在是怎樣?
檢方和法官是在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嗎?
這場鬧劇,我真的越來越迷糊了..............
BTW, 法官為什麼不自己出來開記者會說清楚?
這樣透過他人放話,真的可以釐清事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