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su7618 wrote:小弟是去年11月入伍...(恕刪) 雖然很同情你~~~不過現在都民國幾年啦!!!還有人想簽下去???唯一讓我能想到的理由~~~就是錢多了點~~~不自由吾寧死~~~就是你現在的心情吧!!!
[小弟是去年11月入伍的,但是當我在新訓中心....刪]真是遇人不淑啊,但也只能說你只聽其一而不知其二。既然簽下去..4年役期肯定免不了...想在4年內退伍的話就要有賠錢 + 服完剩下應盡之法定役期。除非你老老實實服完4年退伍....4年期間薪水領了 + 4年年考 + 退休金 至少也有將近200萬 !!而且也盡了國民服役的義務....不需再服義務役役期。有好有壞啦....但至少家境清貧的人家走這條路倒是很穩定(水電優惠 )基本上單位幹部的確該詳盡告知你這些事...若沒有...你的確可以去申訴...但即使申訴了,我想頂多只是上級派人督導一些 宣導紀錄啊、招募實況啊 等等的無意義東西..說實在的應該是沒痛沒養....但說到軍旅生涯....那將近2年的役期期間....還真是讓我長了不少智慧啊
沒記錯,規定就是這樣...自己要簽下去,沒辦法....以前簽下去可以先放假,也可以抽煙,投飲料..我們只能趴著看簽下去的弟兄爽...(趴2~3個小時,有些人受不了,就簽了)連長會說:簽下去就可以和他們一樣哦^^我先簽3天假給你們,之後都不管你們...但連長沒說,之前入伍到現在的都不算哦!!就算下部隊了,部隊的連長也都會來這一招,多一個志願役的,他的考績可以加分,領年獎...而你的兵就算全白當了....要重新計算...
evisu7618 wrote:小弟是去年11月入伍...(恕刪) 你的情況好詭異 該不會是簽了甚麼不該簽的東西沒看清楚吧@@?我之前也是簽自願役,然後專長訓爽了1個半月之後分發部隊,裡面的長官就說我目前還不是志願役,還有一個月的考慮期間想當然耳,部隊為了留人,也算開心愜意一個月時間快到了,我就準時閃人然後就被打到防空總部等分發(我空軍)每天都是出雜務,睡覺有冷氣(唯一當兵吹過冷氣的)後來正式下部隊的時候已經一兵了最菜的一兵重大演習通通被我閃過XD也不能說是閃,只能說我太菜了,只能躲在臥室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