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勤是要亮燈沒有錯!!不過這好像不是重點!!不管亮不亮燈應該都不行違規才是呀!!小弟朋友遇過一個情況!!他在凌晨時一個紅燈右轉~~~~結果被沒有亮燈的警察給攔了下來準備開單~~~他老兄就跟警察說 你們沒有開燈 應該不算在執勤吧!!??結果那個警察連回都懶得回他 就轉過身去車上把警示燈打開了.....
我覺得亮燈應該只有在臨檢或追逐等需要旁人小心注意時才開啟,其他執勤時並沒有必要一直在那邊閃啊閃阿在國外警車也常常什麼燈都沒開,還會躲在路旁樹底下(路燈被遮住),等你stop sign地方沒停好,就抓,有一次經驗後,之後就會多注意點.否則警察沒開燈不准抓,開燈我再乖乖的,相信秩序會更加難以維持
小弟來說幾句~一般來說,大家總是在被開罰單之後才開始抱怨警察沒有開警示燈,沒有在前面擺上告示牌....等等其實對我來說~這些真的不重要!!!只要你不違規~即使警察像小偷一樣躲起來拍照那又如何.....許多申訴案件的處理,即使警察未依規定開警示燈、擺放告示牌等..幾乎都會以''既有違規事實''仍予以處罰~難道...警察連拍照!!!都要先''對空亂拍''...才能取締違規嗎?
raptors wrote:國外警車也常常什麼燈都沒開,還會躲在路旁樹底下...(恕刪) 同意!以前的租屋前面就常常躲著一輛警車,在抓超速的.一見到超速的便直接衝出去追,每次看了都替路上其他車輛捏把冷汗.公路上也有unmarked police car混在車陣中抓違規.所以,要比躲起來執勤,臺灣未必是第一
不然假設取消闖紅燈的罰則,相信大家都會闖紅燈,或是紅燈左轉、紅燈右轉....最後交通大亂..你不遵守,我為什麼要等紅燈...又為什麼要有紅綠燈?為什麼要有交通標誌?到時候走路的最倒霉→被撞。開車的也是一樣,撞人的、被撞的.........人其實是很被動的,需要管理及約束的...因為犯罪是人的天性....新加坡的治安為什麼那麼好,是因為罰的重......說到執勤方式,國外的電影也一樣啊,交通警察不是也躲在路邊,一有超速,馬上追出來...民眾對警察是→愛欲其生,恨欲其死........需要警察時,希望警察馬上在他的身邊,恨警察時,一腳踢開,希望警察趕快去死.....
我想說的是,賺業績也不是這樣賺的自從去年9月,說要打擊犯罪.就開始抓人清晨2點多,警車停在路邊,剛好跟停車格排在一起當然,警車沒停在停車格,停在紅線看到有人,沒戴安全帽.馬上發車,開燈,衝過去開單靠!我有戴安全帽,所以沒什麼感覺只是,這樣抓人,你好樣的最白目的是,在往果菜市場一般都直接左轉上去,這是違規的而警察一樣,清晨3點站在那裡軟一點的,讓你開單硬一點,不鳥警察,直接上去一樣是,清晨3;4點. 在抓交通違規這個地點,斷斷續續抓了幾次,就沒抓了改成,我之前說的地點,抓人我想說的是,清晨3;4點,守在那裡抓交通違規你還真閒不去抓酒駕,巡邏,就待在那裡,等急著送貨的人違規其它的地方,我巡過. 警察就只在安樂路,守株待兔早上6點到中午,晚上9點到早上3點,沒看到警察在那裡只有清晨3;4點,守在那裡,抓交通違規